千千小说 > 锦衣状元 > 第二百二十一章 吃软饭的最高境界

第二百二十一章 吃软饭的最高境界


  唐寅想明白一切,发现自己跟个小丑一样,看似为别人着想,但处处错漏,在思考问题上近乎一根筋,没有顾虑到方方面面的情况。

  “这孩子,没治了。”

  唐寅只能如此甩下一句,起身离开,找个地方安慰一下受伤的心灵。

  智力不如朱浩就算了,居然在人情世故上也屡屡败北,这他娘的叫什么事?

  眼看到下午,蹴鞠比赛结束,秋游一行也无须回城,而是直接在附近山林进行打猎活动,朱四骑着小马驹,跟着全副武装的侍卫跑了一趟,没让他亲自上场,只是让他感受一下狩猎的氛围。

  朱浩坐在铺了油布纸的草地上,完全没有参与狩猎活动的意思。

  公孙衣和唐寅坐在附近一棵大树下,距离朱浩比较近,可因为朱浩坐在上风向,不太能听清楚唐寅和公孙衣具体在说什么,只是最后听到唐寅说:“……你还是留在王府再读三年才去应乡试吧!”

  分明是提醒公孙衣,你还是务实些,好好赚钱养家,不要把全部精力放在科举上!

  公孙衣起身,似有意放大音量,显得理直气壮,或许也有说给自己妻子听的意思:“若不趁着年轻时博一把,等到年老后悔,那人生便了无趣味。人各有志,陆先生好意,在下心领了。”

  对一个已经在家人和朋友面前夸下海口要拼搏一把应乡试的年轻秀才劝说,真没有太大必要。

  朱浩很想说,你唐寅是想让公孙衣把拉出来的屎吃回去?

  立下豪言壮语,已然骑虎难下,你唐寅听明白了我的建议,为了公孙衣好,劝他收回成命,其实是把他摆在一个不上不下的位置。

  你让公孙衣怎么想?

  你唐寅看不起我,觉得我没能力考中举人?

  那我更要证明给你看……

  “呵呵!”

  朱浩拿着书,只当是看热闹。

  ……

  ……

  临近日落时分,一行人回城。

  几个孩子累了一天,在马车上基本都已经睡着了,估计要等天黑后才能进城,好在早就跟城门卫打过招呼,不然过了关城门的时候,一切都会很麻烦。

  朱浩一天下来没挥霍多少体力,只是换了个地方看书,秋高气爽,在暖阳下看书,挺惬意的。

  朱浩身旁,陆炳已经沉沉睡去,京泓则眯瞪着惺忪的睡眼,几次想抬头,很快又低下,俄而传来均匀的呼吸声,显然也睡着了。

  远处,有快马往这边赶来,但近前后主动收敛马速,缓缓从旁边绕过,并没有对一行造成威胁。

  百姓们做完一天工,匆匆从城里出来归家;也有参加完晚市赶着出城的小商贩和村民,赤脚、穿草鞋挑担子的人络绎不绝,大多衣衫朴实,行色匆匆……

  大明的黄昏。

  朱浩想了下,正德末年虽然不是大明的黄昏,但已过正午时分,正在走下坡路,若没有质的改变,将一步步进入黑夜。

  “朱浩,有时间的话,下来一趟……陆先生在后面马车车厢里等你。”

  陆松骑马靠近,大声跟朱浩说了一句。

  随即马车停下。

  朱浩从马车上跳下,到了后边隔了一辆的马车上,此时唐寅已掀开车帘等朱浩进去,那样子好像小媳妇等新郎,只是里面居然还坐着公孙衣和公孙夫人……

  唐寅啊唐寅,你电灯泡当得挺爽啊。

  这一辆马车车厢相对宽大,本是给唐寅单独准备的,随着唐寅在王府中地位日益提高,他的待遇已近乎于王府长史级别,尤其是在当下袁宗皋和张景明都不在的时候,朱祐杬给了唐寅足够的信任和器重。

  朱浩上了马车。

  公孙夫人蜷缩在马车一角,尽量敛着裙子,毕竟在陌生男子面前,又兼同车的情况下需要避讳。

  或许只有公孙衣这样心大的男人,才会带妻子一起乘坐唐寅的马车。

  “两位先生,你们找我有事吗?”朱浩问道。

  公孙衣笑道:“是这样的,我已对夫人言明,其实陆先生就是大名鼎鼎的唐先生。”

  状极得意。

  在妻子面前说明眼前就是大名鼎鼎的唐伯虎,让妻子陪他一起来看偶像,也算是一种增进夫妻感情的方式,同时也说明小两口对唐寅没太大的戒心,当良师益友般对待。

  朱浩耸耸肩,好似在说,这跟叫我过来有关吗?

  公孙衣笑盈盈问道:“先前唐先生跟我说了一些有关……谋事的情况,好似说,你那边有开办学堂的意思?是这样吧?”

  好家伙。

  朱浩很想说,你唐寅嘴够快的,我刚跟你说,若将来公孙衣考不中举人,我可以给他安排工作,你这么快就告诉了公孙衣?既然你鼓励他要不留后路去参加乡试,这时候又指明退路,算几个意思?

  朱浩点点头:“是有这么个意向。”

  “你那边,现在缺人吗?”

  公孙衣的问题太过直接。

  直接到让朱浩有点接受不了。

  就算你公孙衣缺钱养家,也不至于如此迫不及待便要在王府外找一份兼职吧?

  就算你要问,能不能等回到王府后,私下场合我们再谈?在你妻子面前说这些,恐怕不合适吧?

  妻子面前……

  朱浩突然觉得公孙衣这副暧昧的态度,似乎不是在为他自己找工作哩!

  想到这里,朱浩看了看公孙夫人,然后顺着公孙衣的话头道:“我在村里,收了些孩子到城里来读书,暂时被我安置在城中民居,但我平时甚少过去,只为他们请了个老夫子教识字,平日教三百千或《论语》什么的,有时候我会亲自教他们《算数》和手工活,若有人帮我的话……以公孙先生的才能,未免大材小用了。”

  果然,听到这里,公孙夫人脸上多了几分期许,美眸落在朱浩身上:“那你看我……行吗?”

  朱浩瞠目:“师娘你……”

  意思是,你不是马上要诞子了?你让我请个孕妇回去给孩子上课,恐怕不合适吧?

  就算你可以马上上工,但不到一个月后就要休产假,这算几个意思?大明女人还是讲究坐月子的,尤其你这还是头胎,产后需要很长时间来调理身体。

  公孙夫人道:“若是能帮家夫分担压力,让他安心读书考科举,也是极好的。”

  说到这里,公孙夫人含情脉脉望了丈夫一眼,好似在说,你放心去参加乡试,生孩子养孩子兼养家之事,交给我就行了。

  而公孙衣居然……略带腼腆地接受了?

  朱浩心中顿时有种吃了苍蝇的感觉。

  公孙凤元啊公孙凤元,早知道你贪图小利,可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男子汉的气概哪儿去了?这时候你不赶紧出来说明,你是大男人,养家兼科举可以一肩挑?

  朱浩再看旁边的唐寅一眼,这老家伙的眼神……居然全都是羡慕和妒忌?

  乖乖。

  果然这一车坐着的都不是普通人。

  朱浩颔首:“可以。”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他还能说什么?

  这个师娘蕙质兰心,一看就是很细心那种人,而且出自书香门第,有着大家闺秀气质,一点都不像是那种见利忘义的小人,如果将其招到自己的书院当个女先生,到时不但可以教导男孩子,连朱浩设想中的女学都可以进行。

  女子读书看起来没多少用,但朱浩的工坊并不需要太过繁重的体力活,反而是女孩子心灵手巧更好适应,且农村孩子希望走出村子,到城里定居和生活,既可以早早养家,又能教给她们文化知识和生存技能,有什么不好?

  “那我……”

  公孙夫人看起来马上就想接受这份工作。

  朱浩赶忙道:“师娘,不是我矫情,教习工作并不轻松,平时授课和管理孩子需要花费一定时间和精力,以你现在的身体恐不能胜任,需要等您诞子且调养一段时间,身体稍微恢复再履职,您看可好?”

  “这……行吧。”

  公孙夫人本来迫不及待想要工作来分担家里的压力,尤其是丈夫已经铁了心要备考来年乡试,很可能家中会面临断绝粮俸的困境。

  但朱浩毕竟是“老板”,自己生孩子的事也不能说半道中止,老板说要等你休完产假后再来上班,她只能表示接受。

  唐寅笑道:“凤元,令夫人真是贤惠。”

  公孙衣脸上带着一点自豪,居然直接在朱浩和唐寅面前,伸手揽住妻子的粗腰,无比幸福地说道:“娶妻如此,夫复何求?”

  不要脸!

  朱浩心里这么想,却只是想想而已。

  人各有志,不能强求。

  或许公孙衣本身就想当小白脸呢?

  只是他以往没有机会,现在向老白脸唐寅取经,已经深谙一个小白脸应有的素质……吃软饭的一百种姿势……这就已经开始进阶了。

  “对了公孙先生,来年乡试,你备考如何?”

  朱浩顺口问了一句。

  你不会还很自信地告诉我,你已经准备好了,而且信心满满能一举中举吧?

  公孙衣这次却像是有自知之明,遗憾地说道:“依然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潜心备考……”

  小白脸的另一项素质……为吃软饭找借口。

  突然,公孙衣又满含期待望着唐寅:“还需唐先生多多指点。”

  唐寅眼中多有感慨,叹道:“很遗憾,鄙人荒废学业多年,怕是力不能支,不如你多求教朱浩……”

  然后马车上所有人齐刷刷看向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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