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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务实回府(下)


第167章  务实回府(下)

        只差二两银子,那就很可能只是误差了,于是帅嘉谟得出了结论:在大明开国之初,整个徽州府六县共亏欠夏粮两万零四百八十石,该亏欠以“夏税生丝”为名义补上,折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绢。这本来没有问题,问题是在乙巳改制之后,这笔税款不知为何,居然由全府承担变成了由歙县一县单独承担。

        而更悲剧的是,这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绢属于折色税,要以实物形式缴纳。然而徽州根本不养蚕,于是歙县的老百姓必须先把粮食卖掉换成银子,再拿银子去买生丝,最后缴给官府。这就表示前后要折两次,成本不用说了,肯定是非常高。

        还有就是,这个八千七百八十匹是到库的数字,还得加上中途运输成本与损耗。所以整个折算下来,歙县人民实际付出的比账面更多,也许九千匹,甚至上万匹也说不定。

        可想而知,如果这一情况确实无误,那歙县简直倒霉透了!因为从至正二十五年“乙巳改制”开始算起,直到隆庆三年——歙县百姓头上的这笔冤枉税傻交了两百多年!

        帅嘉谟惊得自己都头皮发麻,所以做事很谨慎,他没有急着去惊动官府,而是先自己在歙县仔细摸底了一番。结果他发现,原来自己还不是最早发觉这件事有问题的人,早在嘉靖十四年,已有两个歙县人王相、程鹏,就发现了这个“人丁丝绢”有问题。

        当时,他们没有在徽州府本地抗议,而是直接越级呈文给了徽州府的上级——应天巡抚,而且还不止一次!

        当时第一次接到呈文的是应天巡抚陈克宅、巡按宋茂熙,这二位还是认真办事的,很快给了批复,要求徽州府彻查。可惜的是时间不凑巧,这两位很快便升迁转走,接任者又不清楚之前的情况,这件事就没人再去追问。

        王相、程鹏二人也估计到了这种可能,于是再次呈文到应天巡抚、巡按处,接任的巡抚欧阳铎、巡按游居敬,于是也接到了同样的呈文。这两位刚刚上任,当然不能有事不办,所以也很快给了批复,并且要求徽州府召集六县合议。结果负责此事的官、吏,都是其他五县出身,于是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到后来王相、程鹏先后莫名去世,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

        怎么办?这两个人死得离奇,多半不是正常死亡,十有八九就是跟这件事有关。我要是也揪着这笔冤枉税不放,是不是将来也会遭遇同样的祸事?

        数学人才的固执占据了他整个大脑:人可以死,账不能错!

        想到这里,帅嘉谟推开账册,做了一个决定:他要第三次呈文,为歙县讨一个公平。不说把以前多交的税要回来或者争取减免今后其他税,但是最起码,也得把这笔税重新分摊到六县,绝不能让歙县独扛!

        帅嘉谟的这个决心下得并不容易。要知道大明的税赋体系本来就比较乱,错综复杂,牵涉甚多,除非某地受灾严重,否则就算是皇帝想增减一二都极不容易,想凭一介平民的力量删掉整整一个科目,实在难于登天。何况如果重新分摊的话,就意味着其他五县平白加税,这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一定会拼死阻挠。

        但已经下定决心的帅嘉谟仍然亲自撰写了一份呈文,详细地写明自己的查考过程,然后在隆庆四年的年初,没有通过徽州府,而是越级呈给了当时的应天巡按御史刘世会。

        在这篇呈文里,帅嘉谟耍了一点小手段,他在讲述缘由时加了一句话:“缘本府递年奉戶部勘合,坐取人丁丝折生絹八千七百八十匹,原额六县均输,府志可证。”

        其实在《徽州府志》里,只是含糊地记载徽州府或歙县缴纳人丁丝绢多少多少,根本没有明确说过“原额六县均输”的话,更没有和国初那笔亏欠夏麦联系到一起。

        帅嘉谟偷偷加了这六个字,是想给上官造成一个既成印象,方便行事——孰不知这一处小小的手脚,后来却成了聚讼的关键点。

        除了这一点之外,帅嘉谟还说:“南京承运库每年收丝绢两万零一百九十匹,其中浙江、湖广这种产丝大区,才缴纳八千五百零一匹;应天十三府,只要缴两千九百零五匹。而我们徽州府根本不养蚕,却要负担八千七百八十匹。当地民众只能卖了粮食,折成银子,从浙江等地回购,这两道手续,让成本翻倍,苦不堪言。更何况,这笔负担若是六县分摊,那或许还能勉强忍受,可现在却是歙县一县承担——这一县之税,比浙江、湖广两司(无风注:布政使司,类似于省级行政区)都高,这根本不合理啊!”

        说实在的,这里帅嘉谟又玩了一个统计学上的小花招。因为大明税制,并不是统收统解,一个地方往往要向数处交税。

        譬如说浙江、湖广等地的丝绢税,不止解往南京承运库,还有很大一部分送往太仓银库、丙字库等。实际上浙江的丝绢税总额高达十三万匹上下,湖广的丝绢税总额也有约两万七千匹,都远超歙县。

        但帅嘉谟不谈总数,只单单拿出南京承运库作比较,顿时就显得歙县境况格外悲惨。

        这个手段的绝妙之处,在于这些数字都是真实的,完全经得起查证,只是比较方式上稍做手脚,立刻显出非凡效果——事实上歙县本身的负担确实沉重,但也不是说因此就民不聊生了,可是被帅嘉谟这么一比较,正常人看了都会觉得惨绝人寰,简直触目惊心。

        除了在史料和统计学上做了一点他自己觉得足够隐蔽的小小手脚之外,帅嘉谟还有其他手段。

        他在呈文的第一句话就这样写道:“天下之遗,贵乎均平,故物有不得其平则焉。歙县久偏重赋,民困已极,躬遇仁明在位,备陈情欤,恳乞均平。”

        短短一句话,先后两次出现“均平”一词。显然,这不是他文字水平有限,而是有着深刻用意的。

        此前高拱和高务实伯侄二人私下谈论理财大计之时,高拱就提到说连张居正都有些操切起来,希望将一条鞭法推广全国。高拱认为,一条鞭法在某些富庶地区——也就是高务实熟悉的“经济发达地区”——可以推行,但在一些贫困地区就一定不能推行,否则穷人必然还要遭到更多的剥削。[无风注:前文有述,不记得了的读者诸君可以自行翻查。]

        而在当下,江南当然是富庶之地,所以正在推行一条编法,即日后的一条鞭法。这个税改政策的雏形始于嘉靖十年,从嘉靖四十年开始到隆庆年间,逐渐在经济最强但也税负最重的南直隶地区进行试验。而其提出的口号恰好是:“均平赋役,苏解民困。”

        所以帅嘉谟两次“均平”所为何事?就是为了把这次税赋争议,拔高到响应朝廷政策的高度上去。

        从深层次来讲,一条编法的核心要旨,的确是合并田赋、徭役,取消米麦之外的实物税,统一改为折收银两。因此帅嘉谟在呈文中反复强调“人丁丝绢”是折色实物税,缴纳十分麻烦,亟需调整,这又和中枢正在大力倡导的改革紧紧地挂上了钩。

        在帅嘉谟看来,只要此事能借到国策的东风,多半便能引起应天巡抚的格外关注。华夏数千年的传统摆在那里:高层一关注,事情就好办。

        尤其是现任的应天巡抚,对一条编政策的推行也是很下力气的。而只要他肯表态,这事就成了一半——不对,是成了一大半。帅嘉谟之所以有这个底气,是因为这位巡抚实在太有名气,远非寻常官员可比——这位爷姓海,名瑞,字汝贤,号刚峰。

        这件事到头来果然惊动了海瑞,但与此同时,远在京城的国策掌舵、改革旗手高拱也得知了这个消息——就是高务实手里这份。

        划重点:本章提到的徽州丝绢案,网上最早或者至少说流传最广的版本,源出于马伯庸先生的文章,但确系历史事件记载分析,并非杜撰。该系列文章略有点长,写得十分详实,分析得也十分清晰。由于本书有明确的“小说家言”立场,所以在例如帅嘉谟这个人物的刻画等方面会有倾向性,原历史中事件发生的时间等也可能因为小说需要而有所微调,故读者诸君若要了解详细且真实的史实情况,建议参看马伯庸先生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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