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求营养液 穿越第四十九天
沈美云听到季长峥这话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上辈子她听人说,男人只要肯为一个女人花钱,那么这个男人大概率是爱这个女人的。
因为对于成年人来说,血汗钱在哪里,爱就在哪里。
当然,这个说法并不是适用于所有人,只是说对于普通的大众来说,确实是有一定道理。
后来沈美云仔细想过这个问题,好像也确实如此,她和前夫赵建宇两人离婚的时候,原本可以和平离婚的。
但是,她当时在为对方创业期间,镇守大后方,扫除对方后方一切困难。
可以说,前夫赵建宇在前期能够创业成功,沈美云是有一半功劳的,以至于离婚的时候,沈美云要求分割对方财产一半。
在她看来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刨除婚姻法的规定,更别说,对方创建公司的时候,还是有她一半功劳,哪怕是如此。
要分割对方一半财产的时候,赵建宇仍然是不可置信的,以至于多年过去了,沈美云仍然记得对方当时的那一个脸[se]和目光。
可以说是用吃屎来形容。
或许对于当时的赵建宇来说,比起离婚更为可怕的是,被沈美云分走一半财产。
尽管对方十分不愿意,但是架不住沈美云坚持,并且拿出多年付出的证据,对簿公堂,而后在法官的裁决下。
赵建宇这才同意将一半财产,分还给她。
那一次,让赵建宇伤筋动骨,也让他们之间彻底成为陌路人。
想起过去种种。
沈美云忽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她其实不太记得当时的心路历程了。
或许那是她人生里面,最为晦暗无光的一段时间。
这让,她几乎是条件反[she]的想要去忘记,忘记那些让人痛苦的事情。
“美云?”
季长峥一连着喊了次,沈美云才回过神。
“嗯?”
她轻轻地问了一句。
这让季长峥有些不安,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之前的美云,明明就近在他眼前,却让人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
仿佛,她随时会离开他一样。
这让,季长峥越发患得患失,“你还好吗?”
沈美云点了点头,“很好。”
她看着季长峥英朗的面庞,他身上有着少年人才有的朝气蓬勃,和赤诚热烈。
沈美云垂眸,她心想,或许要朝前看了。
她笑了下,“刚刚只是想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但是看到你,就会很开心。”
不得不说,沈美云若是想哄人起来,那真是哄死人不偿命的。
没看到,季长峥先前还是患得患失的表情,瞬间跟着消失了不说,连带着脸上也重新挂起来了笑容。
“那我可得必须每天和你在一起才行。”
这样,美云每天都会开心了。
赵振怎么也没想到,他不过就是进去拿钱开单这一会的时间,一出来竟然会听到季长峥用这个语气说话。
简直是腻歪死人了。
他忍不住惊悚地看向季长峥,“季长峥?”
季长峥回头看他,眉梢吊着张扬,“干嘛?”
拽拽的语气,还是那么一个季长峥。
“没事,我就看看是不是你。”
赵振笑了笑,“确定是你了,我才能把照相机[jiao]给你。”
话落,便把照相机和发票,一起递给了季长峥。
季长峥没接,而是去看沈美云,“我们家我不当家。”
言外之意,当家的是沈美云。
沈美云忍不住笑了,抬手轻轻捶了下季长峥,旋即,这才从赵振手里接过照相机。
放在手里好好把玩了下,很快就明白了这照相机的原理了。
“有胶卷吗?”
赵振点了点头,“新照相机都会免费送卷,等后面用完了,就需要你们自己买了。”
沈美云,“成,晓得了。”
她的一双手极为灵活,不到一会会的功夫,便把这个照相机给摸索得透透的。
这让,赵振和季长峥都忍不住看向她,“你学东西好快。”
说实话,季长峥还没弄清楚原理呢,但是沈美云已经摸索透了。
沈美云,“不难。”
等出了百货大楼后,季长峥没急着回去,而是朝着沈美云说,“我们去照相馆吧。”
这——
沈美云晃了下手里的照相机,“这不是有吗?去照相馆做什么?”
季长峥,“拍一张一家[kou]的全家福。”
“虽然自己有,但是我们个拍不了。”
势必有一个需要拿照相机的。
沈美云听到这,笑了,“季长峥,你是不是傻,可以[jiao]给爸妈,或者周参谋他们啊?”
怎么会拿不了。
季长峥,“那不一样,他们又不是专门学拍照技术的,肯定拍得不好看。”
他低头看着她,一双桃花眼潋滟,甚至还带着几分恳求,“美云,我们的结婚照不要这么潦[cao]嘛,而且还有绵绵一起的全家福,你想想,若是拍得不好看,那可是留一辈子的。”
沈美云觉得也是,但是她绷着一张脸没说话,说实话,她比较恶趣味,喜欢看着季长峥这样说话的表情。
季长峥还没察觉,他便低声道,“我就想去照相馆拍一张,美云,去一下好不好?”
他总觉得去照相馆拍得有仪式感一样。
而且,照相馆的背景还可以选呢。
这下,沈美云拒绝不了,谁能拒绝一条大金毛撒娇呢,沈美云也不例外。
“那行吧,听你的。”
得了这话后,季长峥整个人都高兴起来,直接把绵绵扛在肩头。
“走走走,爸爸带你去拍全家福。”
这下,绵绵也忍不住激动了起来,“全家福呀,妈妈,我还从来没拍过。”
沈美云听到这,微微一顿,看着那一大一小两个人都雀跃的样子。
她心想,去照相馆拍就照相馆拍吧,反正也花不了几个钱。
她便了点点头,笑盈盈道,“现在就领你去拍。”
季长峥扛着绵绵坐肩头,拉着沈美云,一家[kou]找了一家照相馆,还怪不好找的,整个漠河市的市区,就只有两家。
而且,瞧着生意还不错。
他们一来,那照相馆的老板,顿时眼睛一亮,“同志,拍照啊?”
接着,目光放在绵绵身上,“这是要一家[kou]拍合照吗?”
沈美云没说话,倒是季长峥嗯了一声,他很喜欢对方称呼他们为一家[kou]。
以至于一身的气势都跟着温和了下来。
“我们先拍一个结婚照,再拍一个一家[kou]的全家福。”
这老板一听,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成啊,你们找到我肯定是找对了,我们家照相馆是整个漠河市技术最好的,而且连照相机都是最新款的。”
这话一说,旁边的绵绵好奇地问道,“是海鸥牌的吗?”
那老板没想到,绵绵这么一个小孩子,竟然还知道照相机是海鸥牌的最好了。
他当即点头,“是啊,你这小朋友懂得还挺多。”
绵绵扬起挂在脖子上的照相机,“我也有呢。”
老板还以为绵绵在开玩笑,也没细看,待他一回头看到后,顿时一惊,“哟,这还真是海鸥牌最新款的照相机啊?”
“不是同志,你们既然有照相机了,怎么还来找我来照相啊?”
这不是脱裤放屁,多此一举吗?
沈美云也觉得奇葩,但是架不住季长峥愿意啊。
季长峥,“结婚照要别人来拍,才有感觉。”
哪里有自己给自己拍结婚照的,总觉得是怪怪的。
这话一说,那照相馆老板倒是忍不住点头,“你这话说的是,结婚照确实要别人给你们拍,才像话。”
说话间,一边开单子,一边忍不住打听,“你们这一款照相机花了多少钱?”
绵绵,“百八。”
“那是不便宜。”照相馆老板忍不住点头,“我这一款是去年产的,当时也花了百。”
他还以为自己是最新款的了,没想到来了一个比他还新款的人。
绵绵,“那你的还便宜一些。”
照相馆老板,“……”
擦相机的手忍不住一顿,“要不这样,我用你们的照相机,给你们拍几张照片?价格给你们算半价怎么样?”
他算是一个照相机的爱好者了,奈何这个爱好太贵了,哪怕是做这项买卖,也支撑不起他每年都换新照相机啊。
这不,看到别人拿着最新款的照相机,就有些心动了。
绵绵没回答,她去看沈美云,沈美云没说话。
照相馆老板以为条件轻了,对方看不上,便说了,“我姓徐,在这一行做了快十年了,这一点信誉保证还是有的,而且我们家照相一人一次五毛钱,洗照片一张一毛,我给你们免个照相的五毛钱费用,光收你们新照片的钱如何?”
这是又增加筹码了。
显然,对那个新照相机,情根深种。
沈美云想了下,看向季长峥,季长峥,“我都听你的。”
沈美云忍不住笑了,朝着徐老板说道,“可以,但是有个条件,你到时候把底片给我们留一份。”
若是以后喜欢的话,或者是照片毁损,他们拿着底片也可以去重新冲洗出来。
“没问题。”
徐老板一[kou]答应了下来。
“来,先给你们拍结婚照,还是拍全家福?”
这——
绵绵巴巴地去看着沈美云,沈美云立马说道,“先拍全家福。”
这下,绵绵忍不住抿着唇笑了,别提多开心了。
“好咧,来来来,你们一家[kou]坐这里,对,爸爸妈妈一左一右的坐着,小朋友来坐中间,对对对,就是这样,一起看镜头过来。”
“我数一二,你们喊茄子。”
这边,徐老板拿着照相机,[shu]练地换上去胶卷后,便开始安排了起来。
沈美云其实不太适应,这种正式拍照的感觉,她对着照相机的时候,总觉得自己的脸[se]有些僵硬,甚至是连带着肢体都不协调了。
恨不得绷得紧紧的才好。
这让经常拍照的徐老板一下子看出来了,他调整了照相机的位置,旋即,朝着沈美云说道,“这位女同志,你想想,这是你们全家人最幸福的时刻,是可以把幸福保留定格的,是不是很美好?”
沈美云不动。
徐老板再接再厉,“你想想多年后,你都白发苍苍了,但是拿着多年前的照片出来看,照片上面你的容颜依旧,你丈夫风华正茂,你的闺女玉雪可爱,这样想一下,是不是很美好?”
这画面,让沈美云忍不住会心地笑了起来。
徐老汉便是抓住这一刻,直接咔嚓咔嚓,快门连摁了张。
“好咧!就是这样。”
可惜现在看不到成片,不然还可以回放看下成片多好?
“来来来,小朋友你往旁边坐一下,我在给你爸妈拍一张结婚证件照。”
这话一说,绵绵乖巧的拿着板凳,坐到了一旁,她仰着头,看着妈妈和警察爸爸。
在这一刻,绵绵心里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她好像真的有爸爸了喂。
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以至于,看着爸爸妈妈拍结婚照的时候,她都是歪着头,目不转睛地看着的。
那边,椅子上,沈美云又不习惯了,没了绵绵当做调剂,她觉得自己又紧张了。
季长峥似乎察觉了,他抬手轻轻地拍了拍沈美云的肩膀,“媳妇,你很漂亮呀。”
他的媳妇是天底下最漂亮的人,不接受反驳。
要不怎么说,女人都是感[xing]的呢。
原本沈美云还有些紧张的,但是在听到季长峥这话后,她便微微挺直了腰板,一副老娘最好看的样子。
这让,季长峥和徐老板都忍不住笑了。
徐老板调整了下照相机,女同志状态好了,但是男同志又开始了。
他便跟着说道,“好了,你们是新婚的两[kou]子,两[kou]子最该是什么状态?是亲密的,女同志你往你爱人这边靠一下,还有男同志,你不要跟上战场一样,你绷那么紧做什么?
肌[rou]放松,对对对,就是这样,状态要松弛一下,你们都想象一下,这是你和爱人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候,是不是要笑啊?”
这话一说,季长峥确实去想了下,和美云拍结婚照啊。
确实好幸福。
于是,他几乎是下意识的咧嘴一笑,那笑容恨不得咧到耳根子去了。
得,这是幸福的过分了。
那徐老板捕捉到这个镜头后,立马咔嚓咔嚓拍了好几张,这才收起了照相机。
把那照相机里面的胶片[chou]了出来。
问他们,“你们打算洗几张?”
沈美云和季长峥对视了一眼,“把你之前照的照片,全部都洗出来,每一份按照张的标准来,如果遇到特别出彩的照片,也可以洗五张。”
听听这语气,主打就是一个不差钱。
徐老板一听眼睛一亮,“成,没问题,保管给你们办到。”
“这样吧,正常洗照片都是天,我给你们破个例,两天后你们来取照片。”
实在是这一家[kou]的都太好看了,哪怕是照片洗出来,当样品也是行的。
“不过,你们要[jiao]五毛钱押金,等你们取照片的时候,我在退还给你们。
倒是很合理,沈美云和季长峥都没有反对的。
两人迅速[jiao]了五毛的押金,拿着照相机便转身离开。
只是,看着徐老板那恋恋不舍的样子,沈美云微微叹[kou]气,“好了,我们下次来取照片的时候,把新相机也拿过来给你看看。”
得。
这话说的徐老板心花怒放,“我一定把你们照片洗到最好看的程度。”
沈美云忍不住笑着道谢。
等从照相馆离开后。
原本正常来说,是要回家的,但是季长峥又开始了,“美云,我们去国营饭店看看好不好?”
“这个点,国营饭店快上菜了,肯定有好吃的。”
他好想把自己吃过的每一样美食,都带着美云去体验一遍啊。
沈美云无奈了,“季长峥,你忘记了,周参谋和司务长还在招待所等着呢。”
季长峥,“不管他们不就行了。”
反正他就想和美云在一起。
这哪里行?
沈美云觉得季长峥和她在一起后,幼稚了好多啊。
明明平时这人不是这样的。
眼见着沈美云不说话。
季长峥觊着她的神[se],果断地换了语气,“那好吧,今天不去国营饭店,但是下次我们过来取照片的时候,去吃好不好?”
那个时候,他们肯定就结完婚了,到时候去吃饭,好像心情也会不一样。
他也是有家室的人呢!
不像现在,虽然和美云是在一起的,但是季长峥总是容易心慌,觉得美云会要消失一样,不,应该说是美云似乎不爱他。
更准确的来说是没他那么爱她。
想到这里,季长峥就好悲伤。
沈美云看着蔫蔫的季长峥,忍不住叹[kou]气,“那就取照片的时候来吃。”
季长峥闻言,扬眉笑了,“他们家的猪[rou]炖粉条是一绝,要早点来,来晚了就没了,用着白馒头沾着猪[rou]炖粉条的汤,美云我跟你说,真的很好吃。”
看着这样的季长峥,沈美云忍不住笑了,甚至是连带着心态都放松了几分。
该怎么说呢。
和季长峥在一起后,她能很真切的感受到,对方的每一个计划里面似乎都有她。
让人带着微微的幸福感。
于是,沈美云便想了想问道,“季长峥,你以前也是这样吗?”
“什么?”
季长峥停顿片刻,便明白她这是在问什么了。
“不是。”
他摇头,以前的季长峥可拽了,而且话也没这么多,就是出来吃好吃的,他也是独来独往习惯了。
年轻气盛的时候,桀骜不驯,还会偷偷跑出来吃一顿好的在回去。
神不知鬼不觉。
他那个时候觉得,一个人麻利,可是如今想来,两个人似乎也不错,尤其是不管吃什么都想着和对方分享的时候。
那一种心情会让人很舒服。
沈美云听完,含蓄道,“那——继续保持。”
季长峥听了,嘴角疯狂地上扬。
美云——是喜欢他的吧,是吧,是吧!
*
等他们到公社的时候,下午四点了,虽然不至于天黑,但是显然也不早了。
沈美云趁着季长峥去接周参谋和司务长的时候,领着绵绵还不忘回了一趟公社。
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去看下,长白猪和大白猪的一个具体情况。
她到的时候,乔丽华正在给大白猪,磨鱼骨头,扫猪圈,显然是忙得不亦乐乎。
而旁边的猪圈的院墙上,还放着一个记录本,显然是用来随时记录数据的。
沈美云喊了一声,“丽华。”
他们相[shu]了以后,便不再喊知青了,而是直接喊名字。
这一喊,乔丽华回头看她,有些意外,“美云,你不是结婚了吗?”
沈美云笑,“哪有那么快,我结婚的[ri]子定在后天呢。”
今天才六号,还有明天一天。
这下,乔丽华拍了下头,“看我忙糊涂了。”她把记录好的数据,递给了沈美云。
“你看看,我有什么做得不到位的吗?”
沈美云接过表格大眼看了一下,基本没啥大问题,这就是和细心的人共事的好处了。
对方几乎是完成她方方面面的叮嘱,甚至是超额完成。
“很好。”
沈美云夸她,“丽华,你上手真快。”
乔丽华有些不好意思,“还不是你教得好。”
沈美云没应这声,她安排了绵绵后,便自己跳到了猪圈里面,检查了下大白的情况。
眼见着大白懒散的躺在猪窝里面,一动也不动的。
甚至,连吃青猪[cao],都恨不得让乔丽华给喂嘴里。
沈美云拍了下大白的猪头,“你就惯它,它虽然是大概率是受孕了,但是也不能这般[jing]贵。”
“适当的时候,还是让它起来活动下。”
乔丽华知道这理,但是到底是大白太过重要了一些,这才关心则乱。
“成,我尽量。”
沈美云笑她,“你这也太仔细了。”
乔丽华苦笑,“不仔细不行,我和东来这两年的工资,都恨不得搭它身上了。”
这下,沈美云也收了笑,专业起来,“大白,今天吃了几次?有没有啥异常反应?”
“就吃了两次,第次不怎么爱吃了,我就把鱼骨头给磨碎了,加了半勺盐,拌匀了喂给它的。”
真成祖宗了。
“那好,基本上就按照这么一个情况喂养就好了,注意这边的温度,不能太低了,如果太低之后,你就把猪窝周围的通风[kou]给堵上,留一个就行。”
检查了这些后,沈美云便从猪圈跳了出来,又去看了一眼隔壁的小长白。 小长白有些萎靡。
“今天配种了?”
提起这个,乔丽华忍不住笑了,“小长白今天被一个本地猪给强了。”
沈美云扑哧笑了出来,“它没弄过?”
乔丽华嗯了一声,“小长白后脚无力,再加上那个本地母猪两岁了,个子高大,长白打不过,只能被躺下被强。”
沈美云笑了,“成吧,不管怎么说,今天配种了完成了就行。”
看着小长白那自闭的样子。
她笑着说道,“下一次配种安排到天后,公社下面的生产队,你还是按照老法子,[chou]签进行,[chou]到那个生产队,就让他们生产队把母猪给赶过来。”
安排得井井有条,本来还担心,今天沈知青不在,不知道乔知青一个人弄不弄得过来的刘主任,在听到这,又退了回去。
他和一旁的王干事感叹,“沈知青这人是真负责,她要走了,我是真舍不得。”
这是实话。
王干事笑了笑,“人往高处走,水往地处流,也是正常的,更何况,沈知青还是去结婚,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
刘主任也懂,但是懂归懂,舍不得归舍不得。
“也不知道,沈知青会不会来请我喝一杯喜酒?”
他自言自语道,这下,王干事倒是没回答。
那边。
沈美云在说完正事后,便朝着乔丽华邀请道,“我后天结婚,丽华你记得过来喝一杯喜酒。”
乔丽华就等着沈美云邀请呢。
她便说,“你就是不喊我,我也要去蹭一杯喜酒的。”
说到这,她脸上带着几分黯然,“也不知道,这辈子你能不能喝上我的喜酒。”
这话一说,沈美云也不知道怎么接了,她思索了下,“会的,丽华你这么优秀,想娶你的还不是一大把?”
乔丽华笑了下,心情到底是好了几分。
“就你会夸人。”
沈美云和乔丽华说完后,便去洗了手,领着绵绵一起去找了刘主任。
她到的时候,刘主任按理说已经下班了,但是人却没走,还在办公室内坐着。
显然,是在等沈美云的。
听到动静,抬头起来看到是她,刘主任便说,“我就知道沈知青你会来。”
沈美云笑了,“那您算得可真准。”
她也就直说了,“刘主任,我后天结婚,到时候办酒,请您来喝一杯喜酒。”
刘主任站了起来,朝着她说,“我就等着你这一杯喜酒了。”
沈美云笑了,“那是您看得起我。”
刘主任笑了笑,“沈知青啊,往后你不管在哪里,你只要记住,我们胜利公社是你娘家就对了。”
这承诺可算是不轻。
沈美云怔了一下,道了谢,“一定会的。”
等从公社离开后,那边季长峥也已经接到周参谋和司务长。
眼见着沈美云也领着绵绵过来了。
“走了长峥,你媳妇到了,人齐了。”
季长峥嗯了一声,还亲自从驾驶座上下来,给沈美云开了车门,眼见着她们母女二人到了座位上。
他这才折身又返回去了驾驶座上。
这让,周参谋和司务长看得目瞪[kou]呆,“不是,季长峥你什么时候这么狗腿了?”
季长峥坐直了身体,手握方向盘,闻言斜眼看他,“我给自家媳妇开车门,这叫狗腿?”
“这不是爱情吗?”
司务长,“……”
周参谋,“……”
他们是发现了,自从季长峥有了媳妇以后,就彻底不一样了。
至于哪里不一样?
那就是把媳妇这两个字,无时无刻不挂在嘴边,甚至是恨不得刻在基因里面。
沈美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她轻咳一声,催促,“长峥,你快开车,我到生产队了,还要去知青点一趟。”
听到这话,季长峥的手一顿,他头也没回地应了一声。
“没问题。”
二十分钟后,到达了前进大队,沈美云打算去知青点接那批知青们喝喜酒,所以她便下车了。
还问了下绵绵,“要和我一起吗?”
绵绵嗯了一声,“和妈妈一起。”
这竟然是不和季长峥一起了。
沈美云也没拒绝,转头去看季长峥,“那你先领着周参谋和司务长,先回家。”
有外人跟着,倒是不好让人家等着了。
季长峥嗯了一声,“那我先带他们回家,在下山来接你。”
沈美云想说不用,但是对上季长峥那一双坚持的眸子,她到底是败阵答应了下来。
等沈美云领着绵绵去知青点后。
司务长觉得纳闷,便问了,“季长峥,你不是最爱黏着你媳妇一起吗?怎么这一次不和她一起了?”
季长峥听到这个问题,他从[kou]袋里面掏出烟,划开火柴,捧着火,点了一根,深吸了一大[kou]。
旋即,他才漫不经心道,“不想去不行啊?”
这——
司务长和周参谋对视了一眼,觉得这季长峥的[xing]子变化有些大啊。
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功夫,季长峥吸了两[kou],便踩灭了烟,嬉皮笑脸道,“就不能是我想多陪着你们吗?”
“免得你们孤单。”
司务长,“啊呸!”
周参谋,“啊呸!”
信了他的邪。
那边,沈美云领着绵绵和季长峥,他们分开后,便直奔知青点。
这个点不算早了,五点多的时间,在乡下这种地方,基本上都放工了。
知青点也不来例外,正在忙碌地做晚饭。
“美云,你来了。”
姚志英在剥干辣椒,这一出声不打紧,一下子吸了一[kou]辣椒末,那真是呛的,眼泪鼻涕都跟着下来了。
沈美云嗯了一声,“晚上做什么呀?怎么剥这么多辣椒。”
“这几天不是一直上工累着了,觉得没胃[kou],晚上想做个酸辣片面汤吃。”
这干辣椒还是问胡[nai][nai]家找的,对方给了她从窗户上,取下来了一大串呢。
沈美云笑了下,“[ri]子不错!”
姚志英也高兴,“昨儿的不是结工分了吗?我上个月挣了两百十多个工分,不比那壮劳力差呢。”
“以后我凭着自己的双手,也能养得活我弟弟了。”
她其实特别羡慕沈美云,她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出来,所以,姚志英也想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沈美云丝毫不吝啬对她的夸赞,“很[bang]。”
接着,话锋一转,“大家都在吗?”
“想找大家有点事情。”
姚志英,“除了丽华姐在公社上班没下班之外,其他人都在呢。”
“连带着之前去水里基地修沟渠的,周卫民也回来了。”
这下,基本上算是齐了大半。
沈美云嗯了一声,便朝着屋内走,姚志英想了片刻,便跟着了上去。
屋内的人也在忙活,周卫民在搓麻绳,胡青梅和曹志芳两人在厨房,一个切菜,一个烧火。
至于,候东来则是老样子,躺在炕上休养。
沈美云一来,大家都忍不住看了过来。
“沈知青。”
最先打招呼的竟然是周卫民,老实说,下乡这一个月,周卫民身上的清高也彻底没了。
如今,他穿着带泥巴的衣服,光着脚,踩着[cao]绳,一边咬在嘴里,一边还不忘双手用力的来回搓。
这一副样子,之前那个在首都火车站遇到的周卫民反差极大。
这让,沈美云恍惚了片刻。
周卫民,“看着我如今样子和以前差别很大?”
沈美云嗯了一声。
她有些好奇是发生了什么,让周卫民怎么一个月之内,竟然变化这么大。
周卫民,“我爸摔了一跤,脑溢血送到医院去抢救了,家里要用钱。”
不然,他也不会去报名修水利基地了。
那实在是不是人做的活,还在两度的温度,跳到那泥巴塘里面,一筐筐搬泥,哪怕是穿这防水的衣,也遮不住的寒冷。
但是,周卫民还是咬牙忍了下来,修水利基地一天六毛的工资,而包两顿饭。
一个月下来就是十八块钱,外加补助,算起来能有二十块。
二十块够他爸在医院住一个星期了。
多一个星期,就多了一点活命的机会。
好多时候,周卫民都觉得自己坚持不下去了,但是想着躺在医院等着救命的父亲。
到底是咬牙坚持下来了。
去水利基地修沟渠,回来挣工分,下班搓麻绳,但凡是能赚钱的活,他一个都不放过。
听到这。
沈美云在心里叹[kou]气,苦难让人成长,或许这句话在周卫民身上,便是最好的反应。
她想了想,也不知道如何安慰他,便沉默下去。
“沈知青,你过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还是候东来拄着拐杖出来问了一句。
沈美云犹豫再,还是开[kou]了,“我后天结婚,晌午办喜酒,来请你们喝一杯喜酒。”
候东来一听,“那是自然,不过我这腿是去不了,到时候让丽华替我去。”
旁边的周卫名也说,“我也去。”
曹志芳和胡青梅也跟着从厨房跑出来。
“恭喜你啊,沈知青,到时候我们一定去。”
说到这,曹志芳有些可惜,“你结婚的话,等于说我们知青点的人都去了,就是可惜季知青不在,不然他也可以去。”
这话一说,屋内顿时安静了下来。
沈美云微微停顿片刻,随即坦然道,“是啊,他不在。”
*
漠河驻队外小学。
正值学生们在[cao]场上体育课,季明远坐在一旁的石台阶上,安静的看着。
他向来温润如玉的脸上,此刻带着几分忧郁和迷茫。
他来这边小学当老师,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但是这不是他想做的事情,奇怪的是他的内心,却一直有个声音告诉他。
季明远你该过来,你只有过来了,才能守着兰兰长大啊。
所以,他来了。
他放弃了一切来到这里当了一个小学老师。
想到这里。
季明远的目光微凝,最后定格在一群学生里面,众星捧月的林兰兰身上。
她是极为耀眼的,宛若一个小太阳一样,散发着热烈的光芒。
连带着学校的学生,也都喜欢围着她转悠。
似乎察觉到了季明远的注视,林兰兰拿着风筝的手一顿,回头冲着季明远笑的灿烂,“季哥哥,我放风筝给你看呀。”
她新得了一个风筝,是个蝴蝶形状,火红的颜[se]极为漂亮,一拿到学校之后,便成了所有人的焦点。
季明远停顿了片刻,含笑的点头。
那边得到鼓励的林兰兰,越发想要在季明远面前表现起来,她拿着风筝线,随着风跑了起来。
风吹风筝起,飘在天空上,林兰兰高兴的大叫,朝着季明远呼喊道,“季哥哥,你看啊,你看啊,风筝飞上天啦。”
连带着语气都带着极为高兴,似乎要和季明远一起分享喜悦。
季明远嗯了一声。
那边,林兰兰跟着风筝跑,身后跟着一群小朋友,风筝越飞越高,一下子被风刮到了大树上,下不来了。
这——
看到自己心爱的风筝被刮走,林兰兰一下子要哭出来了,“风筝,我的风筝。”
旁边的学生要安慰她,但是都被林兰兰推开了。
她跑到了季明远的面前,眼眶里面蓄了一泡泪,“季哥哥,我的风筝,我的风筝刮树上了。”
“你可以帮我取下来吗?”
在林兰兰的眼里,季明远是无所谓不能的。
季明远其实有些恐高,他本想拒绝的,但是在听到林兰兰说了这话后。
拒绝的话,却变成了,“好。”
他对于林兰兰的要求,向来是有求必应,从来不会拒绝。
因为,季明远要永远听林兰兰的话。
眼见着,季明远答应了自己,林兰兰喜极而泣,“季哥哥,你真好,我要是没有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这话一说。
季明远挤出了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他嗯了一声,旋即起身看着那足足有层楼高的树,做足了心理建设后,这才跟着摸这树冠,开始一路向上攀爬。
他爬的时候。
下面的学生在鼓掌,“季老师好厉害啊。”
“季老师真听兰兰的话。”
听到这,林兰兰几乎是条件反[she]的炫耀,“季哥哥最疼我了。”
所以,季哥哥根本不会拒绝她的要求啊。
正当她要笑的得意的时候,树上的季明远,一脚踩空。
砰的一声,直接从树上跌落下来,砸在地上。
这下,周围的学生瞬间安静了下来。
林兰兰也慌了片刻,旋即扑了过去,大声喊道,“季哥哥,季哥哥。”
可惜,季明远陷入了昏迷,他根本无法听到外面的声音。
这下,学生们慌了手脚,立马去告诉别人的老师。
不到半个小时的功夫,季明远便被送到了诊所去,但是这里的诊所不愿意接收。
没了法子。
林兰兰找到父亲林钟国,只能借了车,把季明远往市医院送,等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了。
而季明远还没有任何醒来的意识。
在医生检查过后,给出了一个答案,“他这是撞上了脑袋,至于什么时候能够清醒,没人能知道。”
听到这话,林钟国几乎是条件反[she]的甩了林兰兰一个巴掌,“你做的好事!”
“尽知道给我添麻烦!”
季明远是季家人,他真要是有个长两短,他们林家根本赔不起。
这一巴掌,把林兰兰给打醒了。
她下意识地捂着火辣辣的脸,小声说道,“不可能,不可能。”
明明上辈子,季哥哥就没摔下来过,明明上辈子季哥哥是平安无事的。
可是,看到父亲那般暴怒的面容,林兰兰知道季哥哥是真的出事了。
他还有可能,这辈子都醒不过来。
一旦意思到这点后,林兰兰整个人都一踉跄,小小的一个身子,一屁股坐在地上。
“不可能。”
她还在这样重复。
看到她这样,林钟国就有些失望,“让人去通知季家人来。”
“不!”
林兰兰几乎是条件反[she]的拒绝,她太恐惧季家人了,上辈子季明远因她自杀而亡。
他的叔叔季长峥,便对她,以及林家,进行了疯狂的打压。
她和家人反目,和丈夫离心,最后众叛亲离,这里面未尝没有季长峥的手段。
那个男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心机手段无一不是上乘的,而且对方还心狠手辣,下手无情。
她根本不敢想想,季明远若是无法醒来,季长峥知道这个消息后,又会如何去报复她。
想到这里,林兰兰整个小小的身子被吓的缩为一团,连带着脸[se]也跟着发白了起来。
她对那个男人几乎是惧怕到了骨子里面。
“不能让,不能让季长峥知道!”
林兰兰几乎是条件反[she]的说出这一句话。绝对不能啊,季长峥要是知道的话,他是不会放过她的,她如今才五岁,季长峥要是想捏死她,那不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
她这话一说,林钟国探究的看了过来,“兰兰,你怎么知道季长峥这个名字?”
他可从未在兰兰面前提过。
林兰兰脑子转的飞快,正想着如何回答的时候,里面的医生传来消息。
“病人醒了,家属进来。”
这话一喊,林钟国和林兰兰两人几乎是第一时间,冲了进去。
一眼就看到了,躺在床上的季明远,他的头上包着白[se]纱布,一双眼睛微微睁着,看着头顶。
待听到动静后,他几乎是条件反[she]地看了过去。
这一看——
林兰兰几乎浑身冰凉,季哥哥从来没用过这样的眼神看过她。
该怎么形容那一双眼睛呢。
沧桑悲凉中透着一丝绝望,甚至还有这空洞,这甚至都不像是一个人的目光啊。
这还是她的季哥哥吗?
林兰兰有些慌乱,她下意识地扑过去,哭了起来,“季哥哥,是我啊,你不认识兰兰了吗?”
她甚至,连对方身体哪里不舒服都没问。
季明远没回答,他淡漠的收回目光,静静地看着天花板,旋即半晌,才把手抬了起来,放在眼前看了又看。
这是一双有血有[rou],还带着温度的手。
这让他极为不适应。
毕竟,他在小叔身边,游魂一样飘[dang]了几十年啊。
他终于再次做回成人了吗??
而且还是林兰兰小的时候吗???
任凭着林兰兰在旁边怎么哭喊,季明远都没有任何反应。
眼见着这么一个情况不对,林兰兰越来越慌张了,季哥哥怎么了?
季哥哥怎么不对她有求必应了?
旁边的林钟国,实在是受不了林兰兰的吵闹,朝着她一挥手,示意她安静,林兰兰这才[chou][chou]噎噎的安静下去,只是她心里却有着前所未有的恐慌,似乎有什么东西,脱离了她的掌控一样。
那边,林钟国深吸一[kou]气,转头看向季明远,关心道,“季老师,你有哪里不舒服吗?”
这才算是一句人话。
毕竟,季明远是为了给林兰兰捡风筝掉落的。
季明远听到声音,他抬起头来,再次看到中年时期,一脸圆滑世故的林钟国的时候,他目光有些深远和沧桑。
记忆中他死后,小叔为了帮他报仇,一度多次打压林钟国,最后面前林钟国不过才五十多岁,便满头白发,一脸颓废。
甚至,一度跪在小叔面前求小叔放过他。
放过林家。
那个时候的他,像极了一条可怜虫,跪在地上,让人放他一马。
想到这里,季明远收回目光,久违的目光里面带着怀念,“我要见我小叔和……沈美云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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