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 无类 (丁)
曹队见我看得认真,老顾已经醉眼朦胧,歪在了藤椅里,自觉得没趣,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边咂着,边自言自语的嘟囔了一句。
“我记着那个大江是宣武分局的,老刑警了,应该也住这一片,不会太远,老常,怎么样,我打个电话,把他喊来?多个人,酒也热闹些。说干就干,今儿就开始。”说着,就拿出手机,在上面按着什么。
我心思正在档案上,有意无意的应了一声,接着问他:“老曹,是你发现这两件事之间的关联吗?卢盘子和小饶都失踪去了天水,湖南,卢盘子的材料里没写第三次失踪人去了哪里,估计肯定是舟山。这不可能是个巧合。”
“还有,两个人的失踪都有目击证人,都是被两个高个长发艺术青年带走,他们又都喜欢摇滚乐,都自称去彩排合练,俩人都还性格内向得有些孤僻,不擅与人交流,这更不可能是个巧合。”
“还有,曹队,两人失踪的时间也大致对得上,就算是人产生的幻觉或者为了引人注目编了瞎话,也不可能一模一样吧?他们之前是否彼此认识?”
我一连串的问题,曹队并没有回答,若有所思的盯着杯子里的酒,也不知在想什么。旁边的小雷拿起杯子和曹队碰了一下,缓缓说道:“先有冯三中的档案,小饶的事是前几天做基层走访时了解到的,只在保卫科留了点记录,根本没进咱的系统。”
“两个人有没有交集,现在还没调查,但应该不认识,两人一个在西城,一个在朝外,卢三中又是外来务工,认识的人极少,不太可能是旧识。可如果两个人不认识,这事儿还真很难解释得通。”
“小雷,两个人在舟山那次事儿之后,还有没有没类似的事发生?就这么结束了?除了他们俩,还有类似的事件吗?”我摇摇头,把档案收好,递还给小雷。
“之后都没有失踪事件了,我在局里的系统详细查了,没有类似的事件。这两件事没有受害人,正常情况下不会立案调查,估计即使有类似的事发生,也不会出现在正式的档案中。要查的话,恐怕要把所有的基层居委会都走访一遍,这工程量可就有点大了。”小雷摊了摊手,有些无奈的答了一句。
“关键是动机,如果这两件事都是真实发生的,那么胁迫者的动机是什么?好几千里地把人弄去,就算完了?”曹队继续摆弄着手里的酒杯,自言自语了一句。
“我刚看了档案,第一个直觉是偷盗人体器官案。这两年南方这样的案子比较多,往往犯罪人以提供工作机会为名,把被害人骗到偏远的地下诊所,用药物迷倒,割下活体器官,再把刀口缝合,把人丢掉。但仔细想想,卢三中他们遇到的肯定不是,他们身上没有任何外伤,这后来我调查过,也不会是犯罪人良心发现,最后没有动刀,否则不会来来回回折腾三次。”小雷也把手中的酒一口干了,挠挠头继续说到,脸上却是掩饰不住的困惑。
“我也设想过,是卢三中和小饶身边的人做的恶作剧,但想想更不像,一是不可能玩三次,卢三中他们还看不出来,二是这恶作剧的成本也太高了点儿。还有是不是卢三中他们有梦游史?可两个不相关的人,梦游都去同样的地方,干同样的事儿,这个任谁也不能相信啊?不过想来想去,卢三中和小饶一定是去完成什么事情,打着乐队排练的幌子。”
“小雷,你这假设也不成立,如果卢三中和小饶要隐瞒他们的真实目的,就绝不会都说一样的理由,特别是排练这样的理由,谁能相信?不是反而引起别人的注意?”曹队斜躺在藤椅里,缓缓的吐着烟圈。
“曹队,可问题是从卢三中和小饶身上可能挖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了,还从哪查?”小雷苦恼的继续倒酒,看来这些年小雷受他师傅的影响还是很深,很多行为都下意识的向曹队看齐。
“那两个长发艺术青年!他们既然出现过,就一定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只要能查出他们到底是谁,一切都会真相大白。”曹队斩钉截铁的说着,边用手敲着小桌的桌面。
“仅凭目击者的陈述,找到这两个人,难度太大了吧?目击者本身并没有看清,我们还不能确定卢三中和小饶是不是想像出了那两个人的形象。”小雷说着向我投来了求援的目光,我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两个人这会儿都在局里安排的假期中,照曹队这么整,肯定比上班还累,这是何苦来的呢?
“曹队,我也觉得查那两个艺术青年未必会有什么结果,按那个老庞的说法,他当时准备拦下那两个人时,忽然觉得四肢麻木,头脑昏沉,继而失去了知觉。这个描述我倒觉得很像过去那些拍花子的手法。”听我这么一说,曹队来了兴致,把藤椅往前搬了搬,一副好奇的表情。我见他那样子,心里不禁好笑。
“老曹,你们局里拍花子这类案子肯定不少,我记着前两年东北还抓获了一个拍花子的团伙,有这么好奇吗?跟没听过一样?”
“这可不是一般的拍花子,拍花子的说到底还是为了劫财,大多数是套银行卡密码,后来才有了用拍花子的手法,干些拐卖儿童,骗割器官的勾当,但这些都是少数,只是这些年才有的。”曹队点上根烟,看来对这些隐藏在城市阴暗处的东西还是很了解。见我还是有些疑惑的神情,知道我很有兴趣,就进一步解释到。
“拍花子这事其实是个技术活儿,应该是祖上一代代传下来的,真正掌握其中诀窍的并不多。说白了,就是下药,只不过,年头儿长了,也有了不同的派别,但无论什么派别,只是药剂上,就是迷药了,那上头的差别,我估摸着就是原来小说里说的蒙汗药,后来在致幻剂上有了些变化。不管怎么变,这行里还是讲规矩的。”
“最主要的一条是,能迷能解,就是迷倒之后,还得能治回来,不能留下什么后遗症,更不能把人弄死了,出人命是这行儿的大忌。估计是,干这事儿本身就太阴损吧,再出了人命,怕天打雷劈。所以要把孩子拐走,或是把人迷倒,把器官割走,需要对迷药的计量把握得非常准确,能干这事儿,还坚持不破规矩的,一定是高手中的高手。自然实际的案子并不多,只不过这样的案子给社会和大众的心理产生很大的恐惧,一旦出现,就会闹得沸沸扬扬,尽人皆知,反过来,显得这类案子很多。”
“老曹,如果老庞是被拍花子的迷药迷倒的,那冯盘子和小饶是不是也被下了药?”我打断曹队的描述,插了一句。
“很有可能,冯盘子和小饶的讲述里都提到两个长发青年架着他们离开,但之后的事情就记不清了,很像是迷药的效果。”曹队点了点头。
“可曹队你想没想过拍花子的是如何下的药?一般来说,要么是乘受害者不备,放在饭菜或酒水里,要么是直接用沾了药的布按在受害者的鼻子上。可卢盘子是从屋里出来,和门口的人交流两句,就跟着走了,犯罪人没有下药的时间,如果是这样,那卢盘子只有在餐馆里被人下的药,可他晚上一个人在餐馆守夜,并没有其他人进出。”
“会不会是饭铺关门之前就有人给他下了药?”曹队一手拿着烟,一手仍不住的在小桌上敲着。
“可能性不大,迷药这东西,多一分就可能致人于死地,少一分又起不到效果,这分寸很难拿捏,更麻烦的是,这东西不可能弄出延时效果来,一般几十秒就会起作用,不可能等一两个小时。”我摇摇头,把手里的烟掐了,也陷入沉思。
“是啊,是啊,既没有动机,也没有下药的征兆,更不可能是集体梦游,难道卢盘子和小饶真的是排练乐队去了?这事儿真是有点伤脑筋啊。”曹队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再次拿起了酒盅。
这时,太阳西斜,光线也变得柔和许多,懒洋洋的透过葡萄架上叶片的空隙,洒了进来,在已经鼾声如雷的老顾脸上留下斑驳的暗影。睡梦,迷药,劫持者,排练……每件事都不合逻辑,但我又能隐隐感到期间隐藏的线索,似乎,我的族谱里有类似的记载。
“卢盘子和小饶的事绝不是孤立的,很可能古已有之。”我坐直身子,就准备起身去屋里翻翻族谱,一边的小雷也同时冒了一句:“好像,以前我也听说过一件类似的事……”
(列子顾而观影:形枉则影曲,形直则影正。然则枉直随形而不在影,屈申任物而不在我,此之谓持后而处先。--《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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