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梦回大商,世界级任务
后土娘娘道:“一百年够吗?”
老者摇摇头,道:“此法只治标而不治本,非正道也。”
“需要有一人整合天地人三道的一半权柄,平衡天道。”
“这里不就有一个。”后土娘娘指了指懵逼的林墨,老者点点头,最后再次摇头道:“此时天道已经成功夺回一半权柄,完整的天道, 贫道只是一缕神念,不足以抢夺天道权柄。”
“少年,现在有一个事关天下苍生的重任要交给你。”
林墨道:“您说。”
“贫道和后土道友联手,可让小友穿过时间长河,回到过去,找到造化玉蝶, 它是天道一半权柄所化,小友需要将它带回来。”
正在他们说话间。
两只巨眼觉得受到了侮辱。
当着它们的面, 说这种事情,真的好吗?
刚想发威。
却被老者一浮尘打回天界。
借助阳德箓,老者再次伸出手,下界,无数的功德主动飞过来,融入阳德箓之中。
一番复杂的操作下来。
天界被老者彻底封印起来。
老者的身影也变得忽隐忽现,显然刚才那番操作耗费了他很多力量。
将阳德箓丢还给林墨,还没等他说话,老者手中的浮尘把林墨卷起。
“后土道友,助贫道一臂之力!”
后土娘娘点头道:“没问题。”
时间长河里。
蓝色如星河一般。
老者骑着青牛,瞅准一个方向暴力的将林墨甩了出去。
控制不住身体的林墨惊呼一声。
掉入时间长河中,溅起了一些水花。
老者摸着胡须,笑道:“不属于那个时代的人出现,到底会溅起一些水花,但小势可改,大势不可逆……”
就这样, 林墨终究离开属于他的时空,前往未知的时代。
……
……
大商王朝。
十分落后的小山村里。
倾盆大雨, 已连续下了半个月。
一名中年男子穿着蓑衣,小心的填补自家有些漏洞的茅草屋。
回到屋子,整个人已经湿透。
“哎,也知道这雨要下多久。”中年男子叹气道。
没一会儿,一名妇女端着一碗姜汤走了过来,男子接过,一饮而尽。
妇女见他喝完,有些埋怨道:“说不定就是咱们那位大王惹怒女娲娘娘,这是女娲娘娘对咱们的惩罚。”
“不许胡言!”
那知中年男子面色一变,立马呵斥道:“你个婆娘懂个鸡儿,大王自从上位以来,做的那一件事不是为了我们,不许你胡言乱语!”
“你……算了,我不说了!”
“我去看看两个孩子。”
“哼,没大没小。”
中年男人坐在家门口,望着门口那瓢泼大雨,一时间愣得出神。
他叫陈明,也曾是名读书人。
只不过几次没有高中落榜, 再加上家里实在没有条件供他读书,就回来子承父业, 当起了普通的庄稼汉。
在村里娶了一个妻子, 为他诞下一儿一女,家里虽然苦了点,不过他也乐享其成。
如果这样平静的生活下去,或许会是一件好事吧。
平时,他每次进城,都会关注那位大王的事情。
他不杀奴隶,发展生产,更新观念,不问鬼神。
曾深山练兵,铸造兵器,率重兵征服东夷。
哪一件事在他看来都是有利于大商王朝发展的举动。
明明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只是,自从大王取了苏妲己,最近大王的一些举动让他觉得很迷。
明明大商往年都不祭拜女娲娘娘,今年那位大王却祭拜了,不仅祭拜了,还曾写下一首不太好的诗词。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这首诗被他完整的记下来。
里面大概的意思他也懂,先夸了夸女娲庙的华贵和精美,然后开始想象女娲的貌美,想象女娲的眉毛一定如远山那般美丽,她的头发一定是乌黑发亮。女娲身穿长裙飘扬袖带,似天边霓裳。
即使梨花带雨的娇容也不如你美,你妩媚的妆容惹人迷醉。甚至纣王在最后还调侃道,女娲你这么美,如果你举动能妖娆,要不就和我回去做本王的爱妃吧!
当陈明看到这首诗时,整个人都感觉到不好了,暗道一声要坏。
果然,当这首诗传开后,无数人咒骂那位大王。
不仅如此,他还曾听人说,最近一段时日,大王很少上朝。
这是要荒废朝政呀。
陈明心里一凉,却无能为力。
望着漆黑一片的天空,陈明心头绝望道:“莫非天要亡我大商?”
就在他陷入悲伤情绪中,忽然他好像看到前方有一道人影。
扑通一下。
陈明连蓑衣都没穿,赶忙跑了出去。
他以为是哪个村民家里房子被雨水冲塌,跑过来向他求救。
不要觉得奇怪。
一下就是半个多月的大雨。
他们这小小茅草屋,能撑住就已经不错了,撑不住也怪不了谁。
顶着大雨跑到跟前,陈明惊讶的发现竟是一个不认识的少年。
村里人就那么多,是不是村里人他一眼就能认出来。
更何况,少年身上穿的衣服,在他看来虽然有些奇怪。
但看着布料就知道非富即贵。
“这是,发烧了吗?”
连忙将其抱到屋子里,招呼他的婆娘,熬了一碗姜汤。
迷迷糊糊中,林墨感觉自己好像要死了,非常的难受。
我靠,谁在扒我衣服?
我在哪?
我是谁?
发生了什么?
几天后,大雨终于停止。
太阳总算露了出来。
村里,一群小娃娃在玩耍。
大人们纷纷甩起膀子,努力的建设家园。
一个多月的大雨,让不少家的房屋出现少许塌方。
这时的邻里相亲就体现出来。
什么叫真正的远亲不如近邻。
可不是现在,一点小事左邻右舍就开骂。
山林中。
林墨换上一身缝补很多次的布衣,默默的走在山林里,走路不带一丝动静,眼神不断扫过四周。
突然,林墨嘴角微弯,他看到一只野猪出来觅食。
这场大雨不仅困住了人类。
连这些动物也没能幸免,饿了这么久,肯定是要出来的。
他的运气还真不错。
随手折了一根树枝,林墨朝着不远处的野猪,直接扔了过去。
树枝直直的刺穿野猪的脖子。
野猪哀鸣一声,最终倒地而亡。
也不嫌埋汰,林墨直接扛起比他大了两倍的野猪朝着山下走去。
好歹救了自己一命,他也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
更不好意思在他们家白吃白喝。
他算看出来,这个时代的悲哀。
大部分人吃了上顿没下顿,尤其经过一场大雨的侵袭。
地里的庄稼全部坏了,过段日子还要重新播种。
各户人家的储备粮食也不多。
打猎,找野菜,恐怕是他们能熬过这段时间唯一的手段。
林墨的速度不慢,很快就扛着野猪来到村口。
一群小屁孩儿立马围了上来。
“哇!是野猪,是野猪呀!”
“这就是野猪吗?”
“看起来好大,好凶的!”
小屁孩儿一直跟在他的后面,林墨回到收留他的人家门前。
在大婶震惊的目光下,将野猪放到院子里,林墨道:“大婶,这是我今天上山打猎打到的野猪,送你了。”
“这,这这这……”
妇女激动有些不知所措。
“那个,我不能要……”
林墨无奈道:“大婶,我现在人都住在你这里,这个就当我这几天的住宿费了。”
看到对方还有要拒绝的迹象,林墨继续说道:“大婶你要是不要,让我这心里很难安呀,我知道大婶在为家里的食物发愁,大叔救了我,我总不能在这里白吃白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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