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朝廷中人
楚小白真的是个很聪明的小孩。
当他在三天之内拿来了几本写的满满当当的书, 然后摆在冯卿面前乖乖看着她的时候,冯卿有那么一刻都忘了他的可爱,脑子里只闪过了两个大字。
“天才!”
然后, 当冯卿听着前的小白乖乖的说:“大部分的题还挺简单的,不过里面的解题方法很有趣”时, 冯卿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她当时脑海里又闪过了三个字。
“……大, 大天才!”
“那你……你居然写的这么满吗?”冯卿捧着写了满满一本蝇头小楷的练习册,翻的她是花缭乱, 想当年她上高三时练习册上的字都没这么多过, “都不会……觉得厌烦吗?”
“不会!”楚长醉为了表明自己是个非常有天赋的人,不要让掌柜的嫌弃他太过愚钝,所以大声的喊道:
“我很喜欢!特别特别的喜欢!看书的时候, 就会变得非常开心!”
……
深更半夜,凌晨三点,冯卿黑着圈, 手持着一根蜡烛,坐在电脑前面, 整个人从背后看起来特别像个鬼。
她正在跟论坛里面的人说着, 【那个孩子……说他特别喜欢数学唉。】
【他还说。】冯卿打下这行字的时候,都觉得自己的手在颤抖。
【他还说, 他只要看着数学,整个人就会变得开心起来唉。】
【!】
【!!】
那一晚, 冯卿和论坛里面的熬夜党都在诚心诚意的给楚小白驱魔。
“啊,可怕的魔鬼,请您快点从那个孩子的身上离开。”
“请您让他恢复成一个正常人,阿门。”
……
总之,除了最近捡了一个楚小白以外, 冯卿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还是蛮平静的。
冯卿倒也没有成天打游戏看电视剧,她也一直在偷偷的收集着有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让自己尽快的融入进这个世界里,不要被人看出来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作为一个好歹上过大学的人,冯卿觉得想要融入一个世
界,最起码得先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那个朝代的地理。
二是那个朝代的历史。
三是那个朝代的制度。
说起地理,这个世界的地理分部其实大致跟冯卿的那个世界是一样的,但是在一些细节上,差异却很大。
而说到历史,这个地方有女娲,有黄帝,有诗仙,有西施……有一系列冯卿耳熟的人。
但是冯卿敢肯定这个朝代的历史跟自己那个朝代的历史也一定不同,因为——这个朝代的历史当中,或多或少都夹杂了一些侠客的身影。
就例如这个朝代里的诗仙,他是很会用剑的。
当然冯卿记忆里的那个诗仙他也会用剑,但这个诗仙他不光会用剑,他的剑还真的可以做到“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总之非常的离谱。
再说这个朝代的制度,冯卿觉得这个朝代有一点点明朝的味道。
这个朝代不仅有着东西两厂,皇帝也姓朱,老百姓一提到东厂和西厂,也都是一副讳莫如深的模样。
上一任皇帝沉迷于梨园之间,所以荒于朝政,又去世的很早,他在位的时候朝政可谓是一塌糊涂,百姓们私底下对这位皇帝都很有怨言。
而当朝小皇帝跟康熙一样是很小的时候上位,被大臣们把持着当成傀儡皇帝,但小皇帝心智非同常人,在十五岁那年一举夺回了大权,至今已掌权了七年,非常的年轻,也非常的有手段。
他在位的这些年,民间一直风调雨水,国泰民安,虽说手段残暴了点,但属实是个难得的好皇帝。
冯卿倒是没觉得有什么,残暴点就残暴点呗,光看江湖那边各种乱七八糟的势力分布,冯卿甚至都觉得小皇帝不够强硬。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乱纪,这个朝代的侠客真的是一言不发就可以当街杀人的,没点手段,恐怕这些侠客们早就闹翻天了。
另外,最近冯卿除了听书,也渐渐的找到了一个全新的爱好。
——看戏。
……这个爱好,可跟冯卿的气质太不搭了。
别人去戏园子里
都是带上好茶好水,冯卿永远是自带一瓶冰镇可乐,整个人就散发着一种浓浓的咸鱼气质。
她也曾经问过别人她手中的可乐什么样子,得到的反馈都是“一个酒壶”。
于是冯卿在别人中,就是天天端着一个超大的酒壶来到戏园子,然后待在角落里,一听就听半天,俨然一副戏剧极端发烧友加酒鬼的状态。
那些人自然不知道冯卿在那里听半天戏,能玩八个小时手机。
说起来,冯卿也了解了一下为什么这个地方的戏园子这么多,原来这还跟那个早死的老皇帝有关。
那个一辈子没干什么正经事的老皇帝,平生第一爱好就是听戏。
据说他还活着的时候,他宫里养的戏子能组成一个加强排,宫外养的戏子也泛滥成灾了,这就导致大大小小的戏园子特别多。
冯卿客栈附近就有一个小戏园子,花一点点钱就能进里面坐一天,这也是冯卿唯一认识的一个戏园子。
里面的人唱什么,其实冯卿完全听不懂,就是觉得挺有古韵的,坐里面听着,就有种自己也跟着高大上起来的感觉。
哪个女孩子不喜欢那种古色古香的东西?就像现代,一到元旦这一类的时间还有一大群人冲进故宫穿汉服拍照打卡呢,
冯卿这怎么说也是正儿八经穿越过来的,在这种堪称是打卡圣地的地方,如果不多待一段时间,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
她没事就给论坛repo,今天听了什么什么,明天又听了什么什么……当然对于冯卿这种没有品味的人来说,她也只不过是瞎听罢了。
但是这完全没有问题,因为大部分论坛的人更瞎……
所以冯卿在一群瞎到家的人里面还莫名的找到了那么一点存在感,这也让她最近泡在戏园子里的时间多了起来。
即使后来冯卿得知那个小戏园子在诸多戏园子里面算得上是很普通的那种,但她也丝毫都没有被影响到心情。
冯卿自我感觉她的穿越生活轻松又愉快。
但是……
对于其他一些人来说,却很明显并不是如此。
“你是说,她连续几天都去了那家戏园子?”
问话的人微微的笑了一声,过了很久,才淡淡的说了两个字。
“有趣。”
他的脸色苍白似雪,更衬的他的那双睛里的阴郁之色更重了一点,高耸的鼻梁,淡薄的唇,一双手看似柔若无骨,可是谁都知道有多少人曾经惨死在这双手下。
屋子里连一口大气都不敢喘,一种无形的压迫感弥漫在整间屋子里。
端茶的姑娘手都是哆嗦的,她把茶送上去以后,腿差点直接软了。
“没错。”
回答的人跪在下面,抖的跟筛糠一样,面如土色,用袖子擦了擦自己头上的汗。
“她不光去了那家戏园子,而且每次去还都要带一大壶酒,时不时的还会看一那块牌子,一看就是一天。”
如果让外人看见跪在地上的骂人现在的样子,恐怕他们都会大吃一惊。
毕竟……那可是知府大人。
活生生的知府啊。
这种人平日里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样子,怎么可能像现在这样害怕不已呢?
但是,只要当人们把视线从他的身上移开,转移到他面前那个人的身上时,就能明白这一切是因为什么。
……
那个人高高在上,坐在一把椅子上。
他手里捧着一杯微醺的茶,低头吹了吹,然后缓缓的喝了一口。
一身青色白纹的飞鱼服,手上戴着数个戒指,其中的一个戒指……尽管看不清具体的样子,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先帝御赐的。
周围的人全都跪服在地,头也不敢抬,更没有几个人敢仔细的看清楚前的这个人究竟长什么样子。
这人的名字他们都听过,可是他们谁都没想到这辈子竟然真的有机会能够见到他。
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这个人就是噩梦的代名词。
所有人都曾听说过,他在三天之内查处了先帝遗留下来的一品大臣,并且将其满门抄斩的事。
他手上做过的脏事,恐怕就连他自己都已经数不清了,无数个大臣见到他腿都发软,他哪怕是到了地狱,阎王也都会为他曾经杀过的人而震惊。
人们对于他总是没有什么好话的,不仅仅因为他身体上的缺失,还由于他可怕而又残忍的手段……
但是即使是最讨厌他的敌人,也不得不认同这个人对朝廷的忠诚。
这个人……就是朝廷里最漂亮,又最凶的一条狗。
——大名鼎鼎的花朝都。
花开时节尽朝都。
人人皆知,又人人皆畏的东厂督主。
对于一部分人来说,他就是阎王的代名词。
跪在地上的知府腿都要跪麻了,他虽然跪着,但是脑子却在疯狂的运转——督主今天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知府倒也知道自己管辖范围内最近新出的事,但是他也不过是个知府而已,像这种江湖上最顶尖的那一批人,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想掺和进去的。
谁能想到,他这不掺和不要紧,东厂的督主居然都亲自来了。
“喜欢听戏吗……”花朝都的心思忽然飘忽了一下,但是却又很快游离了回来。
“留下了李孤星在身边,逼退了乌头堂的青面鬼,又接连杀了华山派长老和楚长醉……这人到底想要做什么呢?”
“不,不太清楚。”知府连忙道,“我只知道,那家伙是个很危险可怕的人。”
花朝都淡淡的看了他一,然而仅仅就只是这么一,知府就觉得自己瞬间大脑一片空白了。
“呵。”过了很久,知府才听见了一声冷笑。
“左右不过是一个猖狂又无知的江湖人罢了。”
“……就像之前那些死在我手上的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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