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你们没有证据
第二天中午,付约翰直奔警察局去找徐梅:“莹莹还没有回来。”
“莹莹18岁了,而且南希是她表姨,能有什么事呢?”
徐梅问。
“谁知道那个南希是不是冒充的。”
“冒充?怎么会想到这呢?冒充南希来咱们家,那个人能得到什么?”徐梅问。
付约翰脸色变了:“我只是随口一说,也许是对莹莹有企图。”
“这到很有可能,我们去报案吧,调查一下南希,若真是素娥的亲戚还好说,要是冒充的想对莹莹不利就麻烦了。”
徐梅说着转身就往警察局里面走。
付约翰急忙一把拉住妻子:“别急,别急,我可能是担心莹莹忙中出错。”
“付先生,你在正好,我本来想去圣玛丽找你。”
小武忽然出现在门口,笑眯眯地看着付约翰。
“找我?”付约翰疑惑地看看小武,又去看徐梅。
“什么事情?”徐梅开口问道。
“是关于十三年前的一桩旧案。”
付约翰心里咯噔一下,强自镇定,心想过去那么多年,警察不会有任何证据的,就算是莹莹忽然想起来,当年她那么小,她的话怎么可能被当真。
“徐小姐,若是不忙,欢迎你旁听。”
小武得到叶限提点,认定是徐梅一步步让自己去查当年这个连环案的,徐梅到底想要做什么?必须让她再次卷入案子才能看清楚。
徐梅看了付约翰一眼,轻轻地点点头。
付约翰的心一下子揪紧了,他不想当着徐梅的面撒谎,但现在,一切都顾不得了。
“你要说我前妻的事情,可以看警察局的旧档笔录。”
付约翰坐下后决定先发制人。
“十三年前的7月13日晚上你在哪里?”“当然在家睡觉,那晚不是我值班。”
付约翰脱口而出,说完就看到对面坐着的小武笑了一下。
“付先生,十三年前某晚发生的事情,你想都不想就回答说那晚没值班?”
“我记忆力好。”
“徐小姐,你对这天一定记得很清楚吧,你是个仔细的人,那案子的现场记录和勘察图都是你做的。你来告诉付先生,那晚发生了什么。”
“一个流莺被杀害,那晚发生了雨夜谋杀的第四起案子。”
“不错,当年那四起案子,准确的说是五起案子都被并案了,但是我们现在知道,一年前的第二起案子,也就是曲寡妇被杀一案,和其他四起是没关系的,因为我找到了新的证据,那就是甘蔗。”
小武说到甘蔗,付约翰的眉心忽然皱了一下,小武问:”付先生可是想起了什么?”
付约翰急忙摇头:“没有,我能想到什么?我前妻遇害之后我才知道这个雨夜谋杀系列案子的。”
“好我来讲一下关键性证据。第一起案子,死者也是一个流莺,我找到了一个目击者,那目击者说凶手穿雨衣身上有恶臭,死者当时拎着一根甘蔗是想走夜路壮胆的,凶手夺过那甘蔗,用作武器袭击受害人,再杀完人后那人还吃掉了那根甘蔗,他为什么这么做呢?是因为这个人他饿,杀人又耗费体力,他吃掉了甘蔗。一个一年四季穿着破旧雨衣,身上臭烘烘,吃发霉甘蔗的人,这个凶手是个流浪汉。”
徐梅的心一下子揪紧了:“怪不得,怪不得后来那两起案子现场都有甘蔗渣,我以为是普通的垃圾。”
“对,在一年后七月发生的两起案子中,你是第一批出现场的,看到了路边的甘蔗渣,当时谁都没有多想,没人会将甘蔗渣和现场找不到凶器联系到一起,死者是被棍状物体猛力击打头部死去的,这点当时出现场的警察都清楚,其他的知道死者死因的只能是凶手和凶案发生时的目击者,也就是第四起案子的报案人。”
“对。”徐梅点点头,双手握在一起。
付约翰一声不吭地听着,脸色淡然。
“我们来说第四起案子,那晚有人打电话报警说看到一起谋杀,后来经过调查,电话是从圣玛丽医院急诊室值班那打出去的,而当时的值班医生说自己并没有打这个电话,他当时在病房,后来回值班室睡觉,根本不知道在圣玛丽医院附近的巷口出事了。那么,这个电话是谁打的呢?一定是某个路过现场又恰好要到医院的人打的,我调查了对那晚还有点记忆的人,有人证实,当年有个市政府工作人员的太太半夜发动要生了,本来不需要值班的付先生被从家里叫来,你当时应该是开车来的,正好看到凶手行凶的一幕,那时下着雨,手术室那边又紧急你没有来得及下车救人,赶到医院正好看到值班室门开着就打了个报警电话,接着你就去做了手术,可是后来你隐瞒了这件事,这是为什么呢?”
“一个人忙起来什么都可能忘记,再说你怎么确定我那晚在医院。”
“自然是有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在那一天过生日,孩子的妈妈至今都感谢付先生将他们母子从死亡线上拉回来,对我一再念叨说你是个好医生。”
付约翰沉默一会,还是抬头看着小武笑了一下:“就算那晚我在医院,也不能说明什么,一切都是你的推测,你没有任何证据。”
“我为什么说是开车路过,因为你要是离得近看到就会发现,凶手手里拎着的并不是棍子,而是一根甘蔗,有一个词叫食髓知味,凶手第一次行凶,是为了释放自己的欲望,事后他吃掉了凶器那根甘蔗,这段记忆刺激着他,让他得到极大的满足,用甘蔗杀人,并在事后吃掉那根甘蔗,补充体力后再去侮辱受害者,这一切都被他完美地固定下来,准确的说那他用同样的方式杀害了三个人,但后来的第五起案子中,也就是秦素娥遇害时候,凶手挥舞的是一根真正的棍子,而不是甘蔗。”
“你们怎么知道?”
付约翰问完就知道答案了:是莹莹,莹莹全都记起来了。
“因为你的女儿付莹莹记得整个过程,她甚至还记得凶手杀完人还进卫生间去洗了手,当时并没有打开卫生间的灯。这是一个喜欢干净,甚至可以说有点洁癖,对死者环境都非常熟悉的人,而这一次是模仿犯罪,付先生,你说凶手该指向谁?”
“莹莹当时只有五岁,还受了那么大的惊吓,她的话不能证明任何问题。就算你们警察局屈打成招,到了法庭也会给我公道。”
付约翰很得意地笑了:“安警官,我是英国人,持有英国护照,我可以要求在英租界的法庭审理案子,按照欧美法系,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你讲的这个故事,和所谓的证人证言,没有一分钱价值。”付约翰说着站起身,很绅士地问,“那么现在我可以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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