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章 怪物与天才
来者四十来岁,一身玄衣,双目如电,鹰钩鼻子。鼻下一撮夸张的小胡子,就像用毛笔细细左右各划一道。
这人很瘦,可是强大的气息,却令他衣袍鼓鼓,吹饱的气球一般。
他稳稳托住臧书风,将其轻放地下。
“风少爷,蔡某来迟一步。”他向臧书风颔首,不卑不亢道。
“老蔡,你怎么才来?我差点死在他手上。”臧书风气急败坏,跳脚指着林峰,“快,给我杀了他!”
这老蔡,比那晚十方城追杀林峰的人,实力还要略强一分。
他缓缓转身,正对林峰:“好。”
灵力陡然输出,强大的灵压弥漫四散,空气激烈震荡,瞬间形成一个漩涡,呼啸着扑向林峰。
远超林峰的实力,惊人的出击速度,完全没给林峰任何反应的机会。
伍思德心脏已经提到嗓子眼儿,哇啦啦大叫,抓着狼牙棒就要上去拼命。
砰!
一道赤色光芒,从远处划破长空而来,狠狠撞击那团气流。
力量波动,惊天动地,草根泥土、碎石断枝,一片乱舞。
良久,这波动才消停下来。一人自尘埃中缓步走来,身上散发冷漠而阴郁的气息。
“杀人的事让我来。这是我唯一的爱好,你们又有什么权力剥夺?”
那是个青涩的少年,正处于尴尬的变声期,声音带着些许沙哑。
他身材瘦高,一头紫灰色长发格外扎眼。其身高七尺左右,穿一件紫灰色的无袖短衫、黑色长裤,双臂戴着护腕,手中拿了两把赤色、细长的剑。
那两把剑,林峰一打眼,便忍不住眼睛一亮。
从流畅的线条判断,此剑定是出自高级炼器师之手。赤银这种稀有金属,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驾驭的。
雪亮的剑刃,长三尺三寸,宽两分两厘,不短不长不宽不窄。银色剑颚,赤虎鲨皮的剑格,好一双完美细剑。
强大而锋锐的灵气从剑身散发,剑身蒙着薄薄的光辉,显然附了强大的攻击符文。
这一双细剑,价值连城,却被一个少年轻松握在手上。
别小看这样两把剑,没有武师境五阶以上实力,绝对没办法拿起它。甚至,靠近都是危险的。
后来林峰知道,他叫臧书云,也是剑圣嫡孙,臧书风亲叔叔家的儿子。
论实力、天赋、地位,臧书云都远远超过臧书风,据说是臧家继承人人选。
这一次剑圣派来参加联宗会武的,实际上是臧书云,至于臧书风,不过是跟来打酱油而已。
臧书云眼神睥睨而阴郁,神情慵懒亦不屑。似乎在他眼里,万物都是垃圾。
他身上散发的强大气息,更是连林峰都感到震惊——这家伙,是个标准的天才,绝对的怪胎!
老蔡看到他,马上恭恭敬敬退后,一言不发,与对臧书风的态度截然不同。看得出,他对这孩子的敬爱是发自内心的。
“云弟,杀了这家伙!”臧书风看救星来了,马上恢复神气,耀武扬威,然而得到的回应却是零。
臧书云看着林峰,很失望的摇头。他虽然没说什么,眼神却说明了一切——对手太弱啦。
剑一指,下巴一扬,臧书云宣战。
虽然明知对方实力过分强大,林峰还是迎战。反手取出风神剑,嗡一声铮鸣,犀利剑气浩荡扩散。
臧书云双手持剑,不见怎样动作,身体却已跃起在半空。双剑宛若流星划过,身如离弦之箭,朝林峰扑去。
两人临近时,他双手猛拉,左手撩,右手刺,瞬间便是数十剑刺出,又快又狠。
剑光,在两人之间形成一片冰冷锋利的光幕。
他不为臧书风出头,杀人不过是种乐趣。而林峰,此时已感受到他的心意。
面对其强大的攻势,林峰不慌不忙,祭出神识,在对方急风骤雨的攻击中,寻找破绽。
那像是风和电的较量,剑比思绪快。
铿铿铿!
林峰潜意识中格挡的几剑,恰如其分地挡住对方攻击。
三剑撞击,空中留下一串火花。
巨大的能量顺着风神冲击而来,林峰半个身子瞬间麻痹。
一口血从喉间涌出,他强行压下,面色依旧淡然,输人不输阵。
臧书云身在半空,狠狠压制着林峰向前推动。林峰则拼命格挡,不是他不想躲,而是没机会躲。此时他双足,已经深陷泥中。
伍思德冲上前,却被老蔡横身拦下,两人过招。
一声长啸忽然从远处传来,瞬间拉至近前。有一股强大的灵压,强行切入林峰、臧书云之间。
两个少年只觉得似有两只巨大的手掌狠狠推他们,都不约而同倒退几步。
臧书云挺身欲再上,却发现场中多了一人。这人,他不认识林峰却认识——徐玉强。
已经是第二次了,徐玉强救他于危难之中,林峰满心感动。
臧书云并没有恼怒,事实上,他浓烈的战意已经消失殆尽。就是这么任性,战斗也要随心。
林峰本该被他一剑洞穿,早就死了才对。可是这家伙居然坚持了这么久,臧书云很意外,并对林峰产生浓厚的兴趣。
“我还会杀你。”
留下一句话,他一转身,化作一道淡淡的紫灰色光芒,很快消失在远处。老蔡犹豫了一下,抓起臧书风,几个起落追了上去。
那两个臧家随从见状不妙,也想开溜。岂知一团黑芒嗡嗡叫着,迅速冲向他们,裹住两人的小腿。
啊啊几声惨叫,两人扑通倒地。
“留腿不留命,留命不留腿,你们自己选吧。”林峰淡淡地说。
两人无比委屈,心道你这说的也太晚了吧?他们两人四条腿,都是自膝盖处被蜂腐蚀,继而搅碎。
他们剧痛缠身,没多久便昏死过去,听天由命或许就是其最好的归宿。
完事后,林峰冲徐玉强抱拳:“徐大哥,这一次还请无论如何要留下来,共进晚餐。”
徐玉强腼腆一笑:“好。”
三男,带上伍思德救的那少女,往营地而去,途中把柴也捡了。
火堆哔啵剥,大家吃着咸肉,喝着麦茶,有说有笑,似乎忘记了刚才的不快和危险。
只是林峰偶尔想起臧书云,会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俩似乎产生了某种怪异的共鸣,可是他一点都不喜欢这种共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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