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钱再多都不够
孟昭炎和袁定一的协议最终达成,他把赤晶卖给袁定一,袁定一给他所需要的丹药,另外提供材料。当然,作为材料提供者,孟昭炎也会给他一定的回馈。
身为炼丹大师,袁定一自然不缺钱,他只是惜才,想帮林峰一把。
当晚袁定一就把蛮牛露所需的材料送了来,还出面,帮林峰借了一顶帐篷用于炼丹。
“你炼丹,我来卖,我们得到的钱呢,三七开,你三我七……”孟昭炎如意算盘打得叮当响,林峰当然不会让他如愿。
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最终定下四六开,林峰六,孟昭炎四。而蛮牛露的单价,也定为一瓶七千九百九十九两赤金。
孟昭炎还挺有商业头脑,想出了个促销的法子,买十赠一。
林峰表示,这个价格会不会太离谱?毕竟材料成本在那里摆着,蛮牛露也不过是个低阶丹药,而出现在这里的,大部分都是武师境七阶以上的强者。像林峰这样的,反而是稀罕物。
“这你就不懂了吧?看着吧,明天我们开市时,你的丹药一定是抢手货。”孟昭炎眯了眯眼,露出一丝贼遛遛的笑容。
一整夜的拼命‘劳动’,林峰炼制出两百多滴蛮牛露。他把零头留下,准备给自己的小伙伴们做礼物。来了一趟鬼市,总不能空手下山吧?
另外两百滴,被孟昭炎一瓶一滴,分作两百份。
“太黑心了,一瓶一滴……”林峰一脑门黑线,按他的意思,至少也得三滴。
“嘿,这叫做利益最大化。”孟昭炎道,“练功强灵,武器装备,咱们武者烧钱的地方多着呢。你很快就会知道,钱再多都不够用。”
林峰觉得,要是能想办法一剖为二,这家伙没准儿会一瓶半滴。
总之,第二天一早,鬼市开市,他们的摊位刚刚摆出来,就被蜂拥而上的顾客围了个水泄不通。
“来来,这可是昨天袁定一袁大师都交口称赞的蛮牛露!诸位,遇到这小哥儿可是天大的造化,袁定一都说了,他是不世出的奇才啦!”
天纵奇才、袁定一,再加上昨天斗丹的事,使得蛮牛露很快就脱销。
林峰心里觉得十分奇怪,这种低阶丹药,怎么有一群武师境强者在追捧?之后无意间听到的一席话语,让他心头的疑惑解开了。
“这一回万魔洞开启,有了蛮牛露,我们胜算也多一些。”
“是啊,可惜只抢到三瓶。”
“知足吧,可以多带三个武士境的小家伙了。”
“也是,走吧,再去别处逛逛。对了,这个摊位要随时留意,如果又有蛮牛露出售,我们哪怕连夜排队,也要多买一点。”
“嗯,有数。”
两个身穿黑衣,戴着面罩的男子低声议论。
万魔洞?林峰眉头拧成个疙瘩,他觉得这个地名儿挺熟悉的,就是记不得在哪听到过。
两百瓶蛮牛露,不到半个时辰就被一扫而空,林峰和孟昭炎,都赚了个盆满钵满。
这大概是林峰有生以来,第一次赚这么多钱,分配下来,居然有八九十万两赤金。
虽说林峰有着异于常人的身世背景,两世为人,见过的宝贝也不少。可是这么多钱,他还是第一次见。
别说他,恐怕他爷爷也没见过。要知道,偌大林家,一年的纯利润也不过是十几万两赤金而已。有这么大的家业,那是一代代累积下来的。
揣着巨款,林峰很是激动了一阵子。
孟昭炎收了摊儿,邀他一起逛鬼市。虽然颇不喜欢这老头儿,可是想想自己来的目的,再想想自己能站在这里也是因为他,林峰便答应了。
两人在街道上走,两旁摊位上琳琅满目的宝贝,闪花了林峰的眼。
他看到拳头大小的宝石,在阳光照射下,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彩,浓郁的灵气散发出来,令人心动不已。可惜,这颗宝石要价太高,居然要四十万两赤金。
唔,听到这个价格,林峰瞬间心情不好了,刚刚入袋的八九十万两金子,看来也不算多多么。
还有人在卖树,巴神木。据说,这巴神木是神树的后代,坚硬度天下无双,拿来做棍、枪类武器是再好不过。而且,其自身的再生能力,也会为持有者源源不断提供生机,的确是好东西。
可惜,这只是一棵树苗,是真是假难以论断不说,就算是真正的巴神木,要等它长大,没有百八十年是不够的。
各色武器、武技,这里的武器都是经过符文加持,武技也都是玄阶以上,甚至还有地阶品级。
当然,这些宝贝,价值自然也都极高,林峰最多是眼馋一把,吐吐舌头,依依不舍地走开。
看到那些武技,林峰禁不住想起自己兜里揣着的《疾风诀》。得到之后,他还没机会仔细研读呢。
“嘎嘎嘎!”前方忽然传来一阵类似鸭子的叫声,伴随而来的,还有一股戾气。
“吓!居然是九极鸟?”有人惊呼,林峰觉得好奇,便过去围观。
这摆摊的人,身前只有一只笼子,笼子长宽高各六尺,是精钢混合黄榴石打造。每一根钢条都有拇指粗,有黑色流光缠绕,禁锢着里面那只丑陋的妖兽。
那妖兽,身高不过三尺,有九首四足。每一颗脑袋上都有一只硕大的立起的眼睛,透着阴冷凶悍的眸光。
单看脑袋,就像秃鹫。漆黑的羽毛,似乎吸走了附近所有的温度,靠近七尺内都觉得阴寒无比。
八颗脑袋将最大的一颗众星捧月般拱在中间,九张嘴一起鸣叫,声音不大,却如一根根的钢针,扎进人耳朵里,简直是折磨。
九极鸟,生活在天下至阴之地,传说中,那里靠近阴间的边缘,而它是亡者世界的信使。
传说当然是传说,这九极鸟为人所知晓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它以人类的精气神为食,并且有预警的能力。传闻中,它会自动滴血。所到之处若是有血滴出,必定会发生血光之灾。
瘟神鸟,是它的外号,没人喜欢瘟神,除非这人自己所修炼的武技、功法,需要它吞噬精气神的这个能力。
一般来说,练这种武技的人,多数都是邪魔之辈。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能有本事跑去极阴之地抓这玩意儿,也真是拼了。”孟昭炎摸着胡子,自言自语道。
“极阴之地在什么地方?”林峰问。
“呃,这个么……”孟昭炎语塞。
林峰也没指望他能给出回答,毕竟诸如此类的地方,大多数都是口口相传,又有几个人能真正见到呢?
可是,如果没谁知道极阴之地在哪,那这人的九极鸟是从哪捉到的?这是个有趣的问题。
“这九极鸟怎么卖?”一道阴仄仄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大家都颇为吃惊,好奇是谁想买这瘟鸟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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