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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收获


  这是一个连胡义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战斗结果,他的初衷是把这支四十多人的搜索队击溃就算胜利,却没想到竟然打成了一场小规模的歼灭战。主因固然是地形优势和细节安排,以及胡义精纯的机枪操作技术,但也有很大的运气成分,鬼子数量少伪军居多也是原因之一,如果对方全是鬼子,胡义可能也不会同意打这一场,鬼子的单兵作战素养和伪军相比,那是有倍数级的差异的。

        收获,这个词不仅对农民意味着幸福,对所有人都意味着幸福。当胡义他们四人搜遍所有尸体,把战利品归拢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像秋天的农民站在麦田边,觉得天空格外的蓝,觉得黄土特别的厚,早将还未散去的血腥味忘到九霄云外。

        十四支三八大盖步枪,十四把刺刀,三十二支汉阳造,八百多发六五型子弹,六百多发七九二型子弹,木柄手榴弹十二颗,九七手雷三十颗,十四顶钢盔,水壶挎包腰带子弹盒等等一堆。

        马良在忙着挑选挎包,然后往里面猛塞手榴弹;小红缨捧着一把把的子弹在犯愁,这么多也太沉了;罗富贵不甘心地把尸体又重翻了一遍,怕漏过任何一枚大洋。

        胡义没急着去看枪支弹药,在尸体堆里转悠了一会,终于找到了一双合脚的日式翻毛军鞋,厚实耐磨,直接就穿在脚上,系紧,把自己那双磨破的布鞋直接扔掉。在战场上,一双脚是头等大事,高于一切,这就是老兵和新兵的选择差异,看着不起眼,有时候却能决定生死。

        等胡义换好鞋回来,看着还在闷头忙得不知所措的三个人,无奈地摇摇头,走到了马良跟前,提着马良的脖领让他站起来。“行了行了,你小子快别扯淡了,站着别动,我给你安排。”

        马良听话地松开那个装满手榴弹的沉重挎包,笔直站好。胡义摘了马良腰间的破腰带,给他换上了一条日式军用皮带,皮带前面左右各挂一个三十发容量的弹药盒,后面挂个六十发弹药盒和刺刀鞘,从小红缨那挑出一百二十发六五口径子弹桥夹,一排排地装满马良的子弹盒,挑一把干净的三八式长刺刀给马良入鞘,然后把驳壳枪盒重新给他斜挎上,找两个空的军用挎包两侧交叉挂好,再挎上水壶,从地上捡了四颗木柄手榴弹,挨个拧开弹盖查看了一下,重新拧紧弹盖塞进马良身上的挎包。“四个就够了,装多了会成为累赘。”

        胡义犹豫了一下,又拿起两颗日式九七手雷,摆在马良眼前说:“鬼子这玩意除了比咱的手榴弹轻快点,就没啥好处了,杀伤范围小,没烟,最关键的是时间不准,长了是五秒,短了是三秒,你用的时候千万要留神,别拖延。”

        看着胡义把这两颗手雷也塞进自己的挎包,马良使劲地点点头:“哥,我记住了。”

        最后胡义挑了一把成色最新的三八大盖步枪,交在马良手里:“你小子好跑动,记住,以后要学会首先照顾自己的脚,有脚才有命,现在就去找一双合脚的鬼子鞋换了,然后到高处警戒。”

        看着胡义井井有条地帮自己拾掇完,此时此刻,马良心潮澎湃,莫名的激动。我马良是真正的战士了,全副武装的战士,瞬间觉得自己强大了,威武了,英俊了,不自觉地向胡义立正敬礼。在无名村的时候马良曾经向胡义敬过军礼,那是个偶然,可是这一次马良虽然激动却没糊涂,他愿意向胡义敬这个礼。

        马良前脚刚离开,小红缨就在一边喊胡义:“狐狸,你快来啊,你看这可咋办啊?这也太沉了!”

        胡义转头一瞧,这小丫头正坐在地上,皱着个眉头,跟前连手榴弹带子弹乱七八糟塞满了几个挎包,水壶腰带等等也挑出一堆来试图打包。

        每次看这小丫头胡义都想笑,真是无奈啊。“我就纳闷了,你一个小丫头片子,总搂着那么多弹药到底是为了什么?”

        “有子弹我才能偷偷地练习打枪啊!”

        “那你现在都是个战士了,枪也有了,还用得着偷鸡摸狗么?”

        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啊,我都是九班战士了,当然可以光明正大啊。唉,习惯了习惯了,小眉头不禁舒展开了。可是转瞬又皱起来:“那个难看的大眼撸子才二十多发子弹,我哪舍得打!我也想打三八大盖,就是,枪太高了,我背着累。”

        胡义抄起一把三八大盖挂在肩上:“这样,这把枪算你的,我背着,你想用枪的时候随时取用,不就得了。姑奶奶,你赶紧挑着能带走的东西收拾吧,可别继续在这摆摊了行不行?”

        当胡义的手拍在罗富贵那宽厚的肩膀上时,这个大块头正在忙着往衣兜里藏一枚刚刚找到的银戒指,着实被胡义吓了一大跳。

        “我看你忙活半天了,收获如何?”胡义笑着问他。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煞星,罗富贵看到胡义就觉得怵得慌:“啊?哦,嗨,这些****的短命鬼真是够穷,搜罗到现在也没几分油水,拢共才三四块,不,五六块大洋。”

        看着罗富贵的闪烁其词,要是换个人早就严肃了,偏偏胡义是东北军出来的,对战场上的这些猫腻根本不以为然,刚刚参加八路军,对八路军的战场要求也没概念。这个罗富贵身高体壮的,偏偏就不爱拿枪,性格差异真是匪夷所思。小红缨给他取个外号叫‘骡子’,胡义细想想还真是贴切,人高马大却是吃草的,真刀真枪的时候这个家伙靠不住,干活背东西倒是一个人顶仨。

        钱财这东西胡义不看重,再说就现在这环境,有钱也未必有地方花,也可以换个说法,有钱也未必有命花。既然这头骡子有这么个简单爱好,那就不难为他了。

        “现在咱们是一条船上的,以后更是兄弟了,不必藏着掖着。小丫头用不着,我没兴趣,但是马良那你得适当给匀点。”

        罗富贵心里正担心呢,看胡义那深邃的眼神可不是个好糊弄的,要是这个恶鬼煞星要搜身可就完蛋了,不说他对胡义的害怕,就论这场战斗,自己也是唯一一个没出力的,光捡现成了。万万没想到胡义不是个计较的人,反而撂下这么一句实实在在的话,罗富贵的脸腾地红了。

        “那个,其实,我说得少了,还有……”

        胡义一摆手打断了罗富贵的嗫嚅:“别说没用的了,赶紧跟我过来干活。”

        “啊?哎!我这身板那绝对不是盖的,你瞧好吧就。”罗富贵瞬间咧开了大嘴,笑嘻嘻地跟着胡义去收拾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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