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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章:夜莺与猎鹰


  此时已经是接近凌晨了,但是某部末班的地铁里还有几个显得伶仃的客人,而某截车厢内,一头一尾,正好坐着两个人,而这两个人正好是一男一女。

  男乘客看上去非常普通,是一个身着正装的中年大叔,戴着一副沉重的黑框眼镜,目光一刻不离地盯着大腿上的笔记本电脑,那张不像职场人士的粗糙手掌也一刻不停地敲打着键盘。

  而车厢的另一边,有一个颜值出众的年轻女子,他有一头黑色的波浪长发,还有一副黑溜溜的大眼睛,她的发色和瞳色都很像东方女子,然而她却有一个西方人那样高挺的鼻尖,而且她的皮肤也异常地白,像一尘不染的雪一样。

  但是这个女子的打扮却非常地古怪,现在明明还是夏天,她却穿着一身咖啡色的风大衣,还有一双漆黑的高筒皮靴。

  如果现在是地铁的高峰期,那么势必会有很多人会把目光倾注在这个异装打扮的女子身上,即便忽略她的打扮,光是她那张像艺术品一样的脸庞,也能吸引不少人的目光,然而,车厢另一边的中年男子始终低头看着他笔记本电脑的屏幕。

  但是黑发女子并不在意这一点,而且她好像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把手踹在兜里,而后把微微弓着的背倚在座位上,眼皮眨的频率也非常慢,一副随时都要睡着的样子。

  渐渐地,女子合上了乌黑亮丽的双眸,正当这女子快要睡着的时候,她手腕上的LED腕带忽然震动了起来,女子立刻睁开了双眸,把那跳动着蓝光的腕带从兜里拿了出来看了一眼。

  “亲爱的乘客,你们好,霓虹商业街站已到达,本列车将会在站台停留一分钟,请需要下车的乘客及时做好准备。”

  地铁的到站广播刚落下不久后,地铁果然驶进了站台并慢慢地停了下来,而后车厢门缓缓地打开了。

  黑发女子把视线从腕带上挪开,而后把双手重新插回到风大衣的兜里,并起身朝车门走去。

  踏出车门后,女子伸出手来撩了撩黑色的波浪长发,藏在她右耳中那个跳动着微弱红光的黑色通讯器也随着她撩头发的姿势露出来了。

  女子用指尖在右耳的通讯器表面微微碰了碰,随后通讯器里传来了另一个女子的声音,不过语气却格外地严肃:

  “这里是总台,0097,请报告你目前的位置。”

  “魔都霓虹商业街露天地铁站。”代号为0097的女子风轻云淡地答道,不过她说话的声调却控制得异常小心。

  “0097,现在开始对表。”

  0097把白皙的双手从风大衣的兜里重新掏了出来,而后把带着黑色腕带的右手放到了面前,并用左手轻轻按下了腕带侧面微微凸起但用肉眼却几乎看不到的按钮。

  随即,腕带上那三列的LED灯亮起了一部分,女子只看了一眼,却迅速地回答道:

  “报告总台,现在是华夏时间晚上十一点二十四分。”

  “对表成功,0097,请在二十分钟内从东门潜入霓虹商业街双贸易大厦,在二号电梯内寻获你本次任务使用的武器后选择合适的伏击点,并在十二点整正式执行任务。”

  “收到。”0097再次用指尖轻触了藏在右耳中的通讯器,挂断了与“总台”的联络。

  随着代号为0097的黑发女子踩着高筒皮靴慢慢朝地铁站出口的楼梯走去,她刚刚出来的那截地铁车厢,门也开始缓缓地合起来了,然而,就在车厢门要彻底合上的时候,一个黑色的笔记本电脑包忽然卡住了车厢门。

  车厢门的传感器扫描到有异物卡门后,顿时按照原先设计的程序强制把门再次弹开了,而后刚刚那个目不转睛地盯着笔记本电脑屏幕的中年男子从车厢里走了出来。

  离开车厢后,中年男子把手提包放在了站台一根柱子的侧面,而后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随后不紧不慢地跟上了前面那个代号为0097的黑发女子。

  “总台,我现在正在跟踪目标,请求定位。”中年男子如是向电话那头报道了起来。

  “猎鹰,你给我盯好了,这个代号为‘夜莺’的女杀手是国际上3A级的通缉犯,已经连串作案刺杀了非洲好几个小国的军政头目了,这次咱们一定要把她抓住,还要按着她这条线索把背后的杀手组织给连根拔起。”

  “白局,我知道的,我尽力吧。”

  电话另一头被称作白局的男人好像对代号为猎鹰的中年大叔牵强的回答并不满意,冲着他发怒大吼道:

  “猎鹰,你今晚要是不把她抓住的话,你以后就别想在国安局混了,就这样。”

  “好的好的,白局,我一定给你抓住她。”猎鹰赶紧支起了僵硬的笑容回答道。

  可惜电话那头已经换了一把女性的声音,并对猎鹰吩咐道:“猎鹰,已经给你定位好了,并调取了周边的监控,从现在开始,与目标保持距离,避免被目标发现引起她的警惕。”

  “猎鹰收到,请总台继续报告目标的移动方向。”

  猎鹰把手机放进了西装的兜里,而后拿出了一个精致的蓝牙打开并夹在了左耳中。

  而另一边,名为夜莺的女杀手依旧还没有发现自己已经被国安局的人盯上了。

  走了一段路之后,夜莺忽然走进了一条黑漆漆的巷子里,并褪掉了那身厚重的咖啡色风大衣,而后把里面穿着的那一身黑色橡胶连体衣给露了出来,而后又把腿上那双长筒皮靴脱掉,就这样,黑衣黑发的夜莺把身形完美地隐匿在了夜色中。

  “猎鹰,目标已经脱离了监控区域,请立刻跟上并保持距离,注意不要暴露了。”

  “收到总台。”

  随后猎鹰在总台的指挥下,来到了夜莺刚刚进入的巷子中,在巷子里走了一段距离后,猎鹰的脚底忽然踩到了一滩软绵绵的东西,他立刻弯腰捡起,才发现这是刚刚猎鹰身上穿着的那件咖啡色风大衣,一旁还有她的黑色高筒皮靴。

  猎鹰又往前走了几步,忽然到了纵横交错的小巷子交叉口,猎鹰微微皱眉左顾右盼了一番,随后叹了一口气,跟人物指挥中心如实报道了起来:

  “总台,目标已经跟丢了,或许目标已经察觉到我们的行动了,请求总台进一步指示。”

  ……

  秦天和李逸飞这俩哥们从高中开学典礼的那一天看到了作为学生代表的苏慕雪上台致辞的那一眼开始,就同时对苏慕雪的美貌所吸引,甚至说是一见钟情也毫不夸张。

  秦家和苏家是世交,所以秦天小时候和苏慕雪就打过照面,但他们并不熟悉彼此,所以在高中之前他们的关系也仅仅停留在认识的层面而已。

  按道理来讲,秦天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毕竟他先李逸飞一步让苏慕雪认识自己,更加方便他们之间进行深入的交往,可苏慕雪对秦天始终保持着一种不闻不问态度,甚至两人在学校的楼道擦肩而过时,秦天主动跟她打招呼也被她视若无睹。

  毕竟秦天是秦家的大少爷,所以他放不下面子对苏慕雪去死缠难打,而且秦天也不喜欢死缠难打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更何况苏慕雪早就是自己钦定的妻子,他也没必要去死缠难打。

  但是傻小子李逸飞硬是凭着一根筋的死缠烂打,先秦天一步和苏慕雪交上了朋友。

  据李逸飞向秦天炫耀时说,自己是靠真诚打动了苏慕雪,但其实,了解真相的秦天,只是认为李逸飞这傻小子刚好碰上了狗屎运而已。

  苏慕雪不但有着美若天仙的外貌,还有着仙人一样高傲的风骨,也正因如此,苏慕雪平时也没少得罪人。

  有一次,苏慕雪代表学校参加和外校的辩论会,苏慕雪用尖锐的话语讽刺了外校代表的辩手,而且刚好那个被她羞辱的辩手家里有些许黑色势力背景,所以对方找了一批人想要教训教训苏慕雪这个狂妄自大的丫头。

  对方那群人上门找茬时,刚好被成日死缠难打尾随苏慕雪其后的李逸飞看见,李逸飞这傻子见自己的女神要被人欺负,从地上拿起两块板砖便冲上去挑衅那群人。

  慕白这小子拉仇恨的功夫也是遗传他老子李逸飞的,而这李逸飞拉起仇恨来还拉得贼稳,本来是要教训苏慕雪的那批地痞流氓,被李逸飞挑衅了一番之后,顿时纷纷恼羞成怒地将矛头指向了李逸飞。

  李逸飞的本事没多少,逞英雄的牛逼倒是挺会装的,而为女神挺身而出的代价是,不但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还被打断了四根肋骨,要不是苏慕雪报警及时,这傻小子可能就直接被那群人打得内脏出血了。

  李逸飞负伤躺在了医院后,让他抓住一个可以夹着尾巴向苏慕雪乞怜的机会,于是在李逸飞那半个多月的住院时间,李逸飞和苏慕雪成为了朋友,苏慕雪这个闷油瓶也时常去医院探望和陪李逸飞这个话痨解闷。

  渐渐地,李逸飞和苏慕雪两人开始熟络,李逸飞继续厚颜无耻地对苏慕雪展开死缠难打的攻势,在李逸飞的不懈努力之下,他最终还是撬动了女神那颗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心。

  而李逸飞和苏慕雪两人谈恋爱之后,秦天作为李逸飞的兄弟,而沈黛蓝作为苏慕雪的闺蜜,这四人的接触也更多了,最终彼此成为了朋友还抱成了一个小团体,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好。

  秦天虽然喜欢苏慕雪,但他依旧保持着君子风度,并未去和李逸飞争抢苏慕雪的芳心,而且也没必要,因为在秦天的骨子里,他一直认为苏慕雪只是自己没过门的女人而已,而且李逸飞前方百计想要得到的东西,自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

  秦天有一种上等人的恶习,他认为李逸飞之所以能和苏慕雪在一起,只是他这个秦家大少爷对李逸飞这个穷小子朋友的恩赐罢了,而且这种恩赐迟早是要收回的。

  在李逸飞和苏慕雪两人愈发恩爱时,沈黛蓝对秦天则愈加痴迷,沈黛蓝喜欢秦天的初衷很简单,只是因为目睹了秦天在篮球场上那身挺拔的身姿罢了。

  沈黛蓝知道秦天喜欢自己的闺蜜苏慕雪,但苏慕雪已经和李逸飞在一起了,而且苏慕雪似乎也对秦天不感冒,所以沈黛蓝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沈黛蓝时常黏在苏慕雪的身边,这样就可以接触到李逸飞,从而接触到那个自己夜夜思恋的男神。

  但秦天的目光任何时候都是聚集在苏慕雪身上的,从来就不舍得把多余的目光分到自己的身上,这让沈黛蓝感到非常失落,直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出来的那一天,沈黛蓝又看到了希望。

  填报志愿之前,沈黛蓝向秦天透露了苏慕雪的志愿,而且她知道秦天肯定会去考和苏慕雪同一所大学,所以沈黛蓝也填报了和秦天相同的大学。

  但是四人中,李逸飞这傻小子的成绩最差,而苏慕雪的最好,沈黛蓝的成绩一般,但为了追赶上男神的步伐,沈黛蓝也是拼了命地去熬夜复习。

  最终,李逸飞并没有考到四人约定好要去的魔都大学,而苏慕雪也似乎提前预料了这一点,谁都不知道,苏慕雪掐着李逸飞的分数,把第一志愿改成了李逸飞刚好能去的那个学校。

  就这样,秦天和沈黛蓝去了魔都,而苏慕雪则跟着李逸飞留在了圳城。

  当苏慕雪从秦天的视线里消失后,沈黛蓝也并未如愿得到秦天的瞩目,更别说是青睐了。

  大学四年里,沈黛蓝借鉴了李逸飞死缠难打追求苏慕雪的那一套,也追着秦天死缠难打起来,并且几乎都快成为秦天屁股后面的小尾巴了。

  但精诚所至,未必就会金石为开。

  沈黛蓝这个傻丫头,就没有李逸飞这傻小子的运气。

  秦天的心里一直惦记着远在南方的苏慕雪,眼睛里根本就看不到身边环绕在自己身边的沈黛蓝。

  甚至,秦天对沈黛蓝热情的回应,都是极其冷淡的,比如:

  “喂喂,木头人,我今天好看吗?”

  “还行。”

  “喂喂,木头人,你有在看我吗?”

  “没有。”

  “木头人,不如我们周末去看电影吧?”

  “不去。”

  “木头人,我今天生日耶,你知道吗?”

  “不造。”

  “喂,秦天,你是不是还喜欢慕雪呀?”

  “废话。”

  “秦天,我喜欢你呀!”

  “所以?”

  “宝宝好可爱啊,秦天,我也给你生个宝宝好吧?”

  “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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