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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开始


  这屋后的靶场颇大,甚至还有用于测试手枪的隔间,程意久在这里开了几枪之后感觉很不错。“这样的话,就是在这里做隐士都没问题了。”程意久甚至觉得他现在可以以房车为家,开着车在美国到处浪。在美利坚本就有这样一帮人,整年都开着房车在公路上流浪,反正全美到处都有的房车营地能让他们停泊。

  程意久现在不缺钱,这到现在还没有揭示目的的狩猎房屋在他每一次完成狩猎之后,都会提供给他一笔现金的赏金——虽然不多,但是足以让他根本无需打工。然而程意久出于不要跟社会脱节,还是坚持去打工的,就是时间比较短。

  在北美可以这样过日子,但是回国的话国内的房车营地服务发展还很不好,哪怕开着房车也是各种不方便的。不过回国也有好处,做隐士的话其实在国内更合适更不会被有关部门盯上。不就是做宅男么,在国内简单多了。程意久真的在认真考虑回国的情况——甚至连靶场都有了,只要他解决子弹的问题就什么问题也没了。

  武器的图纸网上是可以找到的,所以自制枪支根本没啥问题。子弹只要他这次成功完成狩猎,应该也能完成生产线的购买——根据描述这是附赠发射药以及底火生产线的,而好像化学品也无需另行采购或者说可以用初级产品来替代。

  程意久现在依旧除了打工之外,就是停在书房里阅读猎人手记,学习那些狩猎的技巧,有时候也会跟着本地的猎人拿着狩猎证去打猎。关于读书这一块,这家伙早就放弃了。

  在狩猎之中,程意久觉得自己身体素质在全方面地进步,比之过去自己还在读书的时候更健康更强壮——那可是他出社会之前身体最健康最强壮的时代,比他开始练兵击的时候更好。这一次的狩猎证发得颇多,而且渔猎部门主动要求狩猎者们杀死那些感染了疾病的鹿并随时向他们报告。

  僵尸鹿看上去确实挺可怕的,不过程意久用这些鹿来练习枪法——无瞄准镜用机械瞄准具的枪法。多次试验之后程意久确认了一点就是距离越近越好,用机械瞄准具的话最好将距离放在一百米之内,这样的话误差还可以接受。“不过如果打兔子的话,最好还是在三十米左右的距离上。”

  他打死那头棕熊差不多就在这个距离。

  新一轮的狩猎看看时间好像也差不多了,这没有一定之规,只是程意久自己会有这样的预感。“这一次会是什么样的猛兽?”他也在思考,不过电脑上提前出现了悬赏——那是一头老虎,一头体型相当庞大的孟加拉虎。“查姆帕瓦特的食人虎......”程意久当即说出了这头著名的食人虎的名字。

  这头被起名为查姆帕瓦特的雌性孟加拉虎是有记录以来吃人最多的老虎,大约有四百三十六人命丧虎口,这可比被程意久击毙的三毛别的那头东北棕熊强太多了。老虎本就比棕熊灵活得多,而且皮毛在热带丛林里是极好的迷彩——甚至当老虎潜行到距离你只有五到十米的时候,你都不会发现。

  在智商上,恐怕老虎也比棕熊还聪明点,至于视觉嗅觉听觉等综合能力上,老虎肯定比棕熊强。所以这对于程意久来说,是一个严重的挑战,既有热带丛林的挑战,也有面对真正世界上最强悍的大猫的挑战。

  “上下的衣服也要换掉,好在兑换列表里那些猎装夹克的价格很低,配上一顶硬盔帽——热带丛林里不能穿短裤,除非你志愿成为蚊子水蛭的食物,然后是一双热带靴搞定。”程意久根据上一次猎杀棕熊的经验,在电脑里兑换了差不多的东西——毕竟这两次狩猎的年代其实很接近。

  一个帆布的背包,里面放上口嚼烟草——虽然不抽烟,但是可以用来拉关系。备用的弹药以及一些干粮食物与换洗的衣物,带上一个铝制的水壶,还有就是驱虫的药膏以及止痒的薄荷膏——后面这个基本上不太能用,因为会引起猎物的警觉。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程意久开始检查自己的武器。

  他现在手里的武器并不出挑,至少在那个年代并不会被认为是“未来武器”,所采用的子弹也是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0.30-06子弹——只不过发射药不一样而已。程意久比较担心的是左轮枪要不要带,因为巨蟒的外形跟那个年代的左轮手枪是有点不一样的。不过要是不带的话......程意久真的还挺担心会被老虎反杀。

  不过若是真的到了那一刻,有没有左轮好像用处也不大——因为以老虎的速度,真的开始扑过来了左轮未必来得及瞄准开枪。考虑再三之后程意久放弃了携带左轮,就带着他的温切斯特就够了,这枪在当时已经是最先进的武器了。程意久带了两盒子弹,这些子弹应该足够了。

  他在客厅里将兑换的衣服穿好,卡其色的夹克跟裤子一穿,再带上个硬盔帽,活脱脱一个上世纪初的欧洲冒险者猎人的形象就出来了——除了他是黄种人之外。程意久背上了包,推开了房门。

  出现在眼前的是热带的丛林与水边的村庄,村庄里的人虽然有点黑,但是一看就晓得是三哥的种系。对于程意久的到来,这些人还是十分恭敬的——因为程意久白,而且看衣服看打扮看手里的武器就是一副西方冒险家的样子。很快程意久就跟当地的土军之中的英国军官接上了头。流畅的伦敦腔英语——这是翻译器带来的效果,穿着打扮行为举止无不证明了程意久说的自己的身份——东南亚地方的高等*人。

  程意久钱包里有厚厚的一叠英镑钞票,足够他花天酒地地在南亚过好几年,毕竟殖民地的佣人跟房子都很便宜。他很快就从本地的英国人这里借到了一套住宅,甚至还有几个仆人——在金钱的帮助下。

  这年头去非洲或者印度打猎也是一种风潮,所以程意久的到来一点也没有引起本地英国军官跟本地人的奇怪,而这年头印度的虎豹也很多,来狩猎老虎的人可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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